本招标项目 邱县城区市政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二期) (项目名称)已由 邱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邱审批字【****】**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国债资金,不足部分由县财政资金配套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0% ,招标人为 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邱县城区东南新区内。
2.1.2 项目概况:详见招标文件
2.1.3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2.1.4计划工期:**0天。
2.1.5质量要求:合格。
2.1.6本项目最高限价:********.**元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所涉及的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财务状况:提供****年度、****年度、****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1.3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类似业绩完成情况(****年**月以后,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文件中至少附合同首页、关键信息页及双方盖章页)
3.1.4信誉要求:违法失信记录信息查询(查询地址为“信用中国 ”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5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 件将否决其投标;(4)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评标”评审形式(具体要求详见冀政务办(****) **号文),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 至 ****-**-** **:**:**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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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高敬宝, 电话:**********5, 代理机构:河北泰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赵娟, 电话:**********3,邮箱:****
监督部门名称: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8 电子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