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HB****DF****** |
|---|---|
| 项目名称 | 鄂DA****、鄂DA****、鄂DA****三辆混凝土罐车公开报废项目(第五次挂牌)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湖北华夏水利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挂牌价格 | **,**7.3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批准机构:;批准文号: ;批准文件类型:其他;评估核准(备案)单位:荆州市城市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核准(备案)日期:****-**-**;评估基准日:****-**-** ;转让说明事项: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人民币2万元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前到达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为准)。并于截止日**时(法定工作时间)前持保证金进账凭证及有效证件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保证金和交易价款不接受第三方代付。2.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次日起 3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成交价款及产权交易费用一次性支付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逾期未签订合同或逾期未支付全额成交款、产权交易费用的则视为违约,所交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相应违约责任。3.受让方须同意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4.本次转让是以转让方提供的《产权转让申请书》和《鄂智评报字(****)第**6号》资产评估报告所列3辆混凝土车进行挂牌。受让方须在支付完全部交易价款及产权交易费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完成资产的交接,并对移交清单进行签字确认,签字确认后视为移交完毕。5.本次转让标的是以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资产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6.本次转让在产权交易机构发生的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