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让说明事项 | 关于河南岸街道金山湖岛内隆生南面储备地地块电子竞价交易相关说明 河南岸街道金山湖岛内隆生南面地块进行电子竞价交易招租,竞价方须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城分中心通过电子竞价平台方式按照“公开竞价,价高者得”的原则,取得该地块的租赁权。一、交易标的内容1、位置及面积:位于惠城区河南岸街道金山湖岛内隆生南面地块,面积为****8平方米,(地上附着物估值为人民币伍佰零肆万捌仟肆佰伍拾元整******0.**元,具体金额以第三方评估为准)。以净地进行电子竞价交易招租(本项目以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易)。2、租金:月租金按评估价人民币壹拾陆万贰仟捌佰叁拾肆元整?******.**元/月为底价(含税),最终以成交价计。3、租赁年限:二年,具体起止时间以签订正式合同为准。竞价方在竞价前已经知悉并认可委托方因《委托管护协议》而享有本合同约定土地的出租权,知悉本合同约定土地的性质及可能随时被收回等风险。4、租赁用途:不得经营挖塘养殖、取土、抽砂、非法采矿等破坏土地的行业及违规违法的行业。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临时建设工程应符合《惠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有关要求,未经批准不得构建临时建筑。5、竞拍保证金:报名时须交纳竞价保证金为人民币叁拾叁万元整(?******.**),保证金以到账为准(不接受现金报名)。二、竞拍人条件说明:1、此次公开竞标为依法注册有效证照的法人公司/个人。2、原承租户曾有不按时缴交租金、不配合甲方管理工作的,以及违反合同其他约定的不予以报名。3、曾参加过竞拍该项目后弃标的法人公司/个人,将不得再次竞拍本项目,否则竞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4、由价高者得的原则,如原承租户未中标的,需按甲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做好搬迁及腾空事宜。三、中标后相关要求的说明1、中标方(竞得方)须在中标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地上附着物等相关款项******0.**元,否则视为竞价方放弃竞得资格,在报名时所缴纳的竞拍保证金将不予退还。2、中标方(竞得方)须在**个工作日内与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政府河南岸街道办事处签订租赁合同(详见附件)。逾期未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租赁经营权。竞价方需认真阅读委托方提供的《租赁合同》范本,竞得租赁标的后,必须严格按照委托方提供的合同版本签订合同,如竞价方不按照《租赁合同》范本签订合同的,视为竞价方放弃竞得资格,在报名时所缴纳的竞拍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双方签订正式合同时,中标方(竞价方)须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标方需交纳3个月租金作为保证金)。中标方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等费用后,委托方给予办理退还竞拍保证金相关手续。4、中标方(竞得方)要依法、文明、和谐、安全经营,自负盈亏,自主解决大小安全事务,服从委托方的管理要求。统一由中标方(竞得人)并按规定缴纳经营期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经营过程中所有税费、罚款、相关消防事故纠纷责任等由竞得人全部负责。竞价成交前如有欠交的水电费、管理费、等相关税费,由委托方负责协助理清。5、中标方(竞得方)不得转租,如违约已缴纳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6、其他事项由委托方与中标方协商,以签订正式合同为准。如需查看标的物请致电委托方,委托方联系人:刘培宇,电话**********0(正常工作日: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