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G****4HB******7 |
|---|---|
| 项目名称 | 随州抗大十分校红色文化培训基地**%股权 |
| 转让方名称 | 湖北千年银杏谷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曾都区国资局 |
| 转让比例 | ** |
| 挂牌价格 | **万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3万元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前到达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2、意向受让方须完全认可本项目评估报告(鄂弘评报字【****】****号)以及湖北德佳会计事务所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3、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受让方应付的产权交易费用一次性足额交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交易价款及产权交易费用的确认付款操作。4、受让方须同意光谷联交所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5、转让方提出:(1)本次转让标的产权变更过户手续由受让方自行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转让方予以配合;(2)交易双方办理产权交易及变更登记手续中所涉及到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费用及向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支付的产权交易费用等),均由交易双方按相关规定各自承担。6、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自行调查了解标的企业的现状、资产状况及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对本次股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详细了解,不因股权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一)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三)报名人员须携带有效证件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随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现场填写受让文件。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次资产评估采用的是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本《资产评估报告》(鄂弘评报字【****】****号)仅供在公开挂牌期间至光谷联交所随州公司现场进行查阅。2、转让方提示:(1)本次转让的股权不存在质押、抵押及其他形式担保,也未被法院采取查封冻结措施或存在其他有碍股权转让的情况;(2)转让方拟注资****万元,受让方需按照所持有的股权比例注资对应的资金用于公司运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