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上海海图中心业务用房租赁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现场购买或线上汇款购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上海海图中心业务用房租赁项目
预算金额:**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业务用房租赁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一次招标三年有效,第一个年度租用期限为****年1月1日至****年**月**日。以第一个年度租用费用执行,第二年及第三年经评估合格后可续约,第二个年度租用期限为****年1月1日至****年**月**日,第三个年度租用期限为****年1月1日至****年**月**日。合同按每年度一签。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应符合下列条件:(1)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必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 与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件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5)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6)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年**月**日,每天上午9:**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现场购买或线上汇款购买
方式:现场购买或线上汇款购买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长寿路**5号恒达广场**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购买方式:
方式一、现场购买:
(1) 购标人携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购标人未带齐上述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其购买招标文件;
(2) 购标人提供开票信息(公司名称、税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并现场填写《购标书登记表》;
(3) 购标人现场现金缴纳标书款,领取发票等资料。
方式二、汇款购买,并提供以下资料:
(1) 按要求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标书款支付凭证(在办理转账业务时需注明“标书款”)发送至cxw@shbid.com;。
(2) 若未提供齐全上述资料,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其购买招标文件;
(3) 请提供详细通讯信息和开票信息(公司名称、税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
(4) 招标代理机构会通过Email方式将文件发送至购标人。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单位名称:上海市机械设备成套(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银行白玉支行
银行帐号:******-**********2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上海海图中心
地址:上海市共青路**弄7号
联系方式:刘老师 **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市机械设备成套(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长寿路**5号恒达大厦**楼
联系方式:陈老师 丁老师 **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经理
电 话: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