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第二人民医院二期建设施工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第二人民医院二期建设项目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0%,招标人为 宁阳县第二人民医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SDGP********************0
交易编号: NY-GC-********-**
2.2项目名称: 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第二人民医院二期建设施工项目
2.3建设地点: 宁阳县开发区蟠龙山大道以西,郕城街以南 ;
2.4建设规模: 宁阳县第二人民医院二期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4平方米,其中行政办公楼****.**平方米,地上四层;3号病房楼****0.**平方米,地上七层;康养楼****3.**平方米,地上八层。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0 日历天,注: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6质量目标: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应符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建质【****】**1号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2号的相关要求。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及其保修(详见工程量清单)。
2.8项目划分:本项目招标不划分标段。
2.9招标控制 价为 ********4.** 元。
2.**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 贰 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壹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及《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
3.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 获取 时间: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
4.2 获取方法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下载招标文件;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领取文件单位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窗口综合服务电话:****-******6。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办理咨询电话:**0-**8-****。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 4 年 ** 月 ** 日**时**分(北京时间)。
5.2本项目实行不见面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5.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宁阳县第二人民医院
地 址: 宁阳县开发区蟠龙山大道以西,郕城街以南
邮 编:**1 **1
联 系 人: 曹主任
电 话: ****-******7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中天和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济南市历下区创博通讯产业科研楼****
邮 编:******
项 目 经 理: 尹景丽
电 话: ****-********
8. 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8.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 尹景丽 联系方式: ****-********
8.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监督部门:宁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