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 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涪陵分公司职工食堂业务外包(****-****年度)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 涪陵 分公司 ,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 项目名称: 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涪陵分公司职工食堂业务外包(****-****年度)项目 。
2.2 招标内容: 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涪陵分公司的机关职工食堂、烟叶工作站食堂等服务项目的业务外包。其中机关职工食堂用餐人数日均用餐约**0人次,;需全年不间断运行。烟叶工作站日均用餐约**人次。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第四章 项目内容及要求” 。
2.3 项目规模: 计划金额 **9.**万元/年(含税),三年计划总金额为 **9.**万元(含税)。
2.4 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位置 。
2.5 服务期限: 3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年度对供应商开展履职履约评定,评定不合格的供应商,招标人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3.1.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 法人或能够以自己名 义从事民事活动的其他非法人组织 ,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有效设立证明。
3.1. 2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资格,近三年( **** 年 7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记录,投标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无行贿行为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3.1. 3 投标人未被列入烟草行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重庆烟草专卖商业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或未在禁入期限内的。
3.1. 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 招标人: | 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涪陵分公司 | 代理机构: | 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
| 地址: | 涪陵区鹤凤大道**号 | 地址: | 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号信达国际B栋**4室 |
| 联系人: | 王老师 | 联系人: | 谭稼彬、黄伟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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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 **3-******** | 联系电话: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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