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公告(一次)
致各投标单位:
原招标文件中附件B:否决投标条件中B1.**未按规定在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系统内录入投标人电子投标信息的或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系统内所填报的企业名称、资质、项目组织机构人员信息等与投标文件不符的;现更正为删除附件B:否决投标条件中B1.**条款,因本澄清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制作,故开标时间不变。
本次澄清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上内容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文件内容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监督人:抚远市乌苏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9
招标人:抚远市乌苏镇人民政府
地址:抚远市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7
招标机构:黑龙江锦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哈尔滨大街**3-**号AB栋2单元**0号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6
邮 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