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QD****DF****** |
|---|---|
| 项目名称 | 华东骑士酒堡(蓬莱)有限公司**0%股权 |
| 转让方名称 | 青岛华东葡萄酿酒有限公司 |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青岛饮料集团有限公司 |
| 转让比例 | **0 |
| 挂牌价格 | 8,**7.**万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重要信息披露 | 1.华东骑士酒堡(蓬莱)有限公司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已交土地出让金2,**4,**0.**元,契税**0,**2.** 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约定土地出让金为**,**5,**1.**元,未交土地出让金为9,**0,**1.**元。该宗土地使用权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并且通过与企业确认核实,当地政府未对土地出让金进行过催缴,本次评估未考虑华东骑士酒堡(蓬莱)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后应补交土地出让金及滞纳金对评估结果的影响,详情请至产权交易所查阅评估报告。 2.《蓬莱艾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规定,标的企业所在的自然保护区实验区,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破坏资源或者景观的生产设施;建设其他项目,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在自然保护区内的实验区内已建成的设施,其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应当限期治理;造成损害的,必须采取补救措施限期治理。根据标的企业的书面确认,其位于前述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目前处于停产状态。详情请至产权交易所查阅法律意见书。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完成。 2.受让方除支付竞拍转让款外,另需要向青岛华东葡萄酿酒有限公司支付标的公司欠款********.**元(其中应付青岛葡萄酿酒有限公司欠款**,**0,**7.**元,应收青岛华东葡萄酿酒有限公司欠款**,**0,**8.**元,应收青岛华东百利贸易有限公司欠款****6.2元,各方债权债务相抵后,受让方向青岛华东葡萄酿酒有限公司支付欠款********.**元,各方债权债务相抵均约定在产权转让合同中),最终竞拍转让款直接支付至青岛产交所指定账户,********.**元欠款由受让方直接支付至华东指定账户。 3.交易保证金**0万元,信息披露截止日**:**前支付,以到账时间为准。信息披露期满,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确定最终受让方后,最终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未能确定为受让方的,无息退还保证金。 4.受让方需在完成股权交易手续后**日内完成标的公司更名工作,标的公司名称不得再使用“华东”相同或相似字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