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港区“雪亮工程”传输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更正公告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DGP********************6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东港区“雪亮工程”传输项目 |
| 首次发布公告日期:****年8月**日 |
| 二、更正信息: |
|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
| 更正内容:原东港区“雪亮工程”传输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中的一、项目信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按照东港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推进全区“雪亮工程”建设的通知》(办字【****】7号)规定,“‘雪亮工程’建设面向网络运营商进行捆绑式招标,中标网络运营商全面负责视频监控的建设、传输、运维工作,”招标清单中未列入线路使用费和后期维护费,由中标单位先行承担网络建设、链路建设及基本运维。现如重新铺设线路,一是会造成重复建设,“雪亮工程”铺设线路费用约****万元,拆除原先线路造成资源浪费;二是需要耗费时间,影响系统稳定运行,对前端****路视频监控重新布线调试,会影响正常业务。二、拟定供应商信息:1.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日照分公司2.地点:日照市烟台路**6号。三、公示期限:****年7月**日至****年7月**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现更正为:一、项目信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东港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推进全区“雪亮工程”建设的通知》(办字【****】7号)规定“‘雪亮工程’建设面向网络运营商进行捆绑式招标,中标网络运营商全面负责视频监控的建设、传输、运维工作”。日照市公安局东港分局“雪亮工程”视频监控建设项目于****年完成公开招标采购,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以****.****万元中标。该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招标内容》中明确写明“本项目不包含传输费和电费,传输费按运营商计费标准收取,电费具体按照电表计量计算”。本次拟进行的东港区“雪亮工程”传输项目,是对东港区“雪亮工程”已铺设完成的****路视频监控的传输服务进行采购。项目采购预算:**8.**万元(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为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东港区“雪亮工程”传输项目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采购传输服务。二、拟定供应商信息:1.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2.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十路****9号。三、公示期限:****年8月**日至****年9月5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 更正日期:****年8月**日**时**分 |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 其他补充事宜:无 |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日照市公安局东港分局 |
| 地址:日照市兴海路**号 |
| 联系方式:****-******3 |
| 2、采购代理机构 |
| 名称: 日照璞玉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县(区)秦楼街道烟台路E.尚筑号****室 |
| 联系方式:**********6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张晓丽 |
| 联系人电话:**********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