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闽江防洪工程三明段(二期)建宁段第二期工程修竹堤段一期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闽江防洪工程三明段(二期)建宁段第二期工程修竹堤段一期已由福建省发改委以《闽江防洪工程三明段(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闽发改网审农业[****]**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宁县均口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及自筹,出资比例为上级拨款**%,自筹**%,招标人为建宁县均口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单位为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闽江防洪工程三明段(二期)建宁段第二期工程修竹堤段一期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建宁县均口镇;
2.2 工程规模:闽江防洪工程三明段(二期)建宁段第二期工程修竹堤段一期实施河段堤防总长**0.**m,主要内容为新建复合式防洪堤、衡重式挡墙、道路工程、排涝涵管等,工程总造价约为******1元;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中所列指的范围和编制说明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2.5 最高控制价:******1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元(含暂列金******元,暂估价/元及其他项安全生产措施费******元);
2.6 标段划分(如有):1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6-****)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8 工期要求:总工期**5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3.5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9月4日**时至****年9月**日**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9月**日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元。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无要求 ?现金 ?电子保函 ?其他投标人以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凭证,下同)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电子投标保函形式提交,不接受纸质投标保函。电子保函应由具备开展工程担保业务能力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工程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开具,办理电子保函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电子保函文件应符合《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保函文件格式标准》,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
8.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
| 地 址: | 邮 编: | ||
| 联系人: | 苏先生 , | 电子邮箱: | |
| 电 话: | 传 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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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代理机构: | |||
| 地 址: | 邮 编: | ||
| 联系人: | 陈女士 , | 电子邮箱: | |
| 电 话: | 传 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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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 | |||
| 网 址: | |||
|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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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 |||
| 地 址: | |||
|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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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 |||
| 地 址: | |||
|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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