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西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及岳西县北城大厦装饰装修和智能化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澄清公告(二)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3.评标程序/3.2.1项”进行更正。
原内容“3.2.1评标委员会对资格评审和技术资信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按本章第2.2.2(1) 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资信标部分计算出得分A(评委根据评审原则独立评出投标人的技术资信标得分后计算算术平均值)。”
现更正为:
“3.2.1评标委员会对资格评审和技术资信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按本章第2.2.2(1) 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资信标部分计算出得分A(评委根据评审原则独立评出投标人的技术资信标得分,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5人时,投标人本章第2.2.2(1)目的得分以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该目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7人及以上时,投标人本章第2.2.2(1)目的得分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打分平均值确定)。”
本通知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与招标文件在同一内容表述不一致处,以本通知文件为准。
招 标 人:岳西县公安局、岳西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安庆市岳西县高湾路政法巷**号
联 系 人:朱先生
电 话:**********7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6号
联 系 人:胡工、王工
电 话:**3 **** ****、**6 **** ****
****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