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伊春市嘉荫县第二中学体育馆及体育操场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码: KJXMGL[GC]********
本招标项目“ 黑龙江省伊春市嘉荫县第二中学体育馆及体育操场建设项目 ”已由 嘉荫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黑龙江省伊春市嘉荫县第二中学体育馆及体育操场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嘉发改发【****】**2号文件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嘉荫县第二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为 黑龙江省科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 源 为 财政资金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伊春市嘉荫县第二中学体育馆及体育操场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 嘉荫县第二中学院内 ;
2.3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平方米体育馆,**平方米警卫室,****平方米体 育活动操场,东大门等附属设施 。(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4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2 .5 计划工期:**** 年** 月 ** 日—**** 年 ** 月 ** 日,共**7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合格;
2.7 最高投标限价: ******9.** 元;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 共划分 一 个标段;
2.9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 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 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 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1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及其以上资质 ;
3.1.3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1 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二 级 及以上 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
3.2.2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
3.2.3 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 工管理工作;(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
3.2.4 投标人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在 本企业 缴纳的近 3 个月的社保记录(**2 4 年 ** 月至 **** 年 0 7 月,下同 ), 本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以证明其为本单位合法在职人员,不提供 或经核实存在弄虚作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建办市函【****】**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 除外);
3.2.5 拟派施工项目组织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应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 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 号 )文件规定的要求,不得低于 规定的配备标准 ,发包人可根据工程需要,要求承包人增派相关专业人员,及时完成建设任务。
3.3.1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 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 )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3.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结果为准。)
3.3.3 投标期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因不良行为、或被列入 黑名单记录、或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记录,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 ****** ome 查询结果为准);
3.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 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1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材料。下载时间为 **** 年0 9 月 ** 日 ** 时 ** 分至 **** 年 0 9 月 ** 日 ** 时 ** 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 件截止时间为 **** 年 0 9 月 ** 日 ** 时 ** 分。
5.2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
6.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 人自行前往踏勘。
6.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 过网上进行。
7.1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7.2 开标时间:**** 年 0 9 月 ** 日 ** 时 ** 分。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 发布 ;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 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 内作出答复 。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 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监督单位: 嘉荫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 辛先生
联系电话 : ****-******7
招 标 人: 嘉荫县第二中学
地 址: 嘉荫县
联 系 人: 冯先生
联系电话: **********9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省科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哈尔滨经开区南岗集中区先锋路**9号广告产业园D1栋**7室
联 系 人: 李女士
电 话: **********7
电子邮件 :****
日 期:**** 年 0 9 月 ** 日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