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 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 销售分公司****年零售终端设备采购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 销售 分公司 ,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名称: 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 销售分公司****年零售终端设备采购项目 。
2.2投资金额: 本项目采用单价招标,项目总预算为 **7.5 万元, 零售终端扫码设备的单价 最高 限价为 **0 元/台,在项目预算范围内以实际验收合格的数量据实结算 。
2.3招标内容: 本项目采购的零售终端扫码设备,是一款主要用于卷烟零售户扫码销售手持式专业终端,该设备外观需按照采购方要求定制生产,设备硬件需适配采购方现有嵌入式实时操作系统软件,并完成与重庆烟草数智营销一体化平台集成融合。 (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 项目内容及要求”) 。
2.4 交货期 : 自采购方提出需求后 **日 内完成产品制作 及软件对接, 若投标人响应的交货时间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按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响应的交货时间为准 。
2.5交货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 能够以自己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其他非法人组织 ,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有效设立证明 。
( 2 ) 投标人 使用的烧录软件 须提供CNAS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内容包含 烧录 软件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等 。
( 3 ) 本次 招标允许投标人以投标货物的 制造商 身份参加投标,制造商投标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
( 4 )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资格,近三年( **** 年 7 月 1 日 起至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记录,投标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无行贿行为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
( 5 ) 投标人未被列入烟草行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重庆烟草专卖商业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或未在禁入期限内的。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违反前述规定的 ,相关投标均无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 招标人: | 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销售分公司 | 代理机构: | 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重庆市江北区五江路**号烟草大厦 | 地址: | 重庆市南岸区开发路**号科尔大厦**-** |
| 联系人: | 杨老师 | 联系人: | 王老师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3-******** | 联系电话: | **3-******** |
| 传真: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