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彭水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一期)-岩东水厂改扩建项目 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已由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 关于彭水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彭水发改发 〔 **** 〕 **2号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彭水县润泽自来水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 资金来自 ****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0% ,招标人 为 彭水县润泽自来水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超滤膜水处理设备 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彭水县岩东乡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新建****m3/d超滤膜水处理设备1套
2.3 本次招标项目 货物采购 估算金额: **6万元
2.4 招标范围: 包括完成 彭水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一期)-岩东水厂改扩建项目超滤膜水处理设备 的 供货( 设计、 制造,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等)、装配 ( 含 出厂前组装、测试和检验、现场整体组装 等 ) 、装卸、运输 ( 含 包装、 保险 ) 、 安装(或指导安装) 、调试 、 考核 、 验收 , 以及 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维护、保养、人员培训 和 其它相关伴随服务等工作内容。
2.5 交货地点: 彭水县岩东乡
2. 6 交货期 : ** 日历天 , 计划开始交货日期:**** 年 ** 月 ** 日; 质 保 期 : 设备3年,超滤膜**年 。
2. 7 标段划分: /
2. 8 其他: /
3.1 本次招标 允许 投标人 以投标货物的下列身份参加投标:
? 制造商
? 代理 商 ( 包括经销商、制造商下属销售子公司 )
? 3.1.1 投标人为制造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 1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 2 )具备 有效的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 三 级及以上资质 ;
? 3.1.2 投标人为代理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 1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 2 )具备 有效的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 三 级 及以上资质 ;
( 3 ) 具有投标货物制造商授权书;
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 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在 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 投标 , 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
( 4 ) 投标货物制造商应符合上述3.1.1项的规定。
3. 2 投标人还应在业绩、资金 、 人员 等方面具有相应的 供货 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 3 本 次招标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招标人: | 彭水县润泽自来水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 地址: | 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正街**号附4号**楼2号 |
| 联系人: | 周映兰 | 联系人: | 田娅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3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3-********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