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本招标项目 邯郸市耕地占补平衡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邯郸市国土资源储备开发整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政府专项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0% ,招标人为 邯郸市国土资源储备开发整理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邯郸市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监理(第一批)。2.1.2建设规模及内容:峰峰矿区峰峰镇等二个镇前西佐村等四个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武安市大同镇西马项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武安市大同镇西马项村南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大名县埝头乡等三个乡镇纪家庄村等六个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邱县梁二庄镇等三个乡镇小侯仲村等十四个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临漳县柳园镇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临漳县西羊羔乡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鸡泽县鸡泽镇等四个乡镇龙泉村等七个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永年区东杨庄镇等四个乡镇茹佐村等4个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邯山区北张庄镇西孙庄、大隐豹两个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曲周县****年安寨镇等六个乡镇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曲周县****年曲周镇等四个乡镇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 2.1.3建设地址:邯郸市峰峰矿区、武安市、大名县、邱县、临漳县、鸡泽县、永年区、邯山区、曲周县。2.1.4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约定的监理服务起始日期至竣工验收,具体以实际工期为准,并提供保修期监理服务。2.1.5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邯郸市耕地占补平衡项目施工(第一批)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及质量保修期的监理服务。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1.2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1.4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进行投标,否则其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无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 至 ****-**-** **:**:**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采用“双盲+分散”评标。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招标人:邯郸市国土资源储备开发整理中心,联系人:赵文杰,电话:****-******9;代理机构:河北金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陈娜,电话:****-******6。
监督部门名称:邯郸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电话: ****-******4 电子邮箱: ****
邯郸市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监理(第一批) 9:** **:** **:** **:**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