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包头市公安局九原区公安分局工会委员会****年度中秋节、国庆节米、面、油等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邮箱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T-****-**7
项目名称:包头市公安局九原区公安分局工会委员会****年度中秋节、国庆节米、面、油等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头市公安局九原区公安分局工会委员会采购****年度中秋节、国庆节米、面、油等,本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及采购需求拟定采购米、面、油等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供货期结束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同时应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年**月**日,每天上午9:**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获取
方式:邮箱获取【投标人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之日前发送到**********@qq.com邮箱后,招标代理公司会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自留邮箱)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开发区黄河大街**号金融广场1-Q2-A**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包头市公安局九原区公安分局工会委员会
地址:包头市九原区沙河镇建新街 3 号
联系方式:肖警官、****-******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内蒙古国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开发区黄河大街**号金融广场1-Q2-A**
联系方式:吴先生、**********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