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海县自然资源局 通海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公告
通自然交易告字〔****〕4号
经通海县人民政府批准,通海县自然资源局、通海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决定以网上拍卖方式出让5(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地块编号 | TTC(****)2号 | 土地面积 | 1.****公顷 | 土地坐落 | 通海县秀山街道办事处(礼乐西路与经八路交叉口东南角) | |
| 出让年限 | **年 | 容积率 | ≤2.0 | 建筑密度 | ≤**% | |
| 绿地率 | ≥**% | 土地用途 | 零售商业用地 | 建筑高度 | 西测地块边界往东**米范围内建筑限高**m,东侧部分限高**m | |
| 投资强度 | — | 竞买 保证金 | **5万元 | 评估报告备案号 | ******4BA**** | |
| 起始价 | ****.****万元 | 增价幅度 | **万元的整数倍 | |||
| 备 注 | 其他设定条件严格按通海县自然资源局《关于TTC(****)2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的回复》执行。 | |||||
| 地块编号 | TTC(****)3号 | 土地面积 | 1.****公顷 | 土地坐落 | 通海县秀山街道办事处(纬四路与经八路交叉口) | |
| 出让年限 | **年 | 容积率 | >1.0,≤2.8 | 建筑密度 | ≤**% | |
| 绿地率 | ≥**% | 土地用途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 建筑高度 | ≤**m | |
| 投资强度 | — | 竞买 保证金 | **1万元 | 评估报告备案号 | ******4BA**** | |
| 起始价 | ****.****万元 | 增价幅度 | **万元的整数倍 | |||
| 备 注 | 其他设定条件严格按通海县自然资源局《关于TTC(****)3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的回复》执行。 | |||||
| 地块编号 | TTC(****)4号 | 土地面积 | 0.****公顷 | 土地坐落 | 通海县秀山街道办事处(纬四路与经八路交叉口) | |
| 出让年限 | **年 | 容积率 | >1.0,≤2.1 | 建筑密度 | ≤**% | |
| 绿地率 | ≥**% | 土地用途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 建筑高度 | ≤**m | |
| 投资强度 | — | 竞买 保证金 | **4万元 | 评估报告备案号 | ******4BA**** | |
| 起始价 | **8.****万元 | 增价幅度 | **万元的整数倍 | |||
| 备 注 | 其他设定条件严格按通海县自然资源局《关于TTC(****)4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的回复》执行。 | |||||
| 地块编号 | TTC(****)9号 | 土地面积 | 1.****公顷 | 土地坐落 | 通海县秀山街道办事处(纬四路南侧) | |
| 出让年限 | **年 | 容积率 | >1.0,≤1.6 | 建筑密度 | ≤**% | |
| 绿地率 | ≥**% | 土地用途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 建筑高度 | ≤**m | |
| 投资强度 | — | 竞买 保证金 | **2万元 | 评估报告备案号 | ******4BA**** | |
| 起始价 | ****.******万元 | 增价幅度 | **万元的整数倍 | |||
| 备 注 | 其他设定条件严格按通海县自然资源局《关于TTC(****)9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的回复》执行。 | |||||
| 地块编号 | TTC(****)**号 | 土地面积 | 1.****公顷 | 土地坐落 | 通海县秀山街道办事处(纬四路南侧) | |
| 出让年限 | **年 | 容积率 | >1.0,≤2.8 | 建筑密度 | ≤**% | |
| 绿地率 | ≥**% | 土地用途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 建筑高度 | ≤**m | |
| 投资强度 | — | 竞买 保证金 | **4万元 | 评估报告备案号 | ******4BA**** | |
| 起始价 | ****.**4万元 | 增价幅度 | **万元的整数倍 | |||
| 备 注 | 其他设定条件严格按通海县自然资源局《关于TTC(****)**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的回复》执行。 | |||||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报名参加竞买,申请人只可以单独申请报名竞买,不得联合申请报名竞买。
2.同一竞买申请人只能提交一次竞买申请(同一法定代表人视为同一名竞买申请人,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的名称与交纳竞买保证金账户名称必须一致)。
3.竞买人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不得报名竞买同一宗地。
4.凡存在拖欠土地价款或者土地出让金、囤地炒地、不严格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违反土地出让相关规定或有土地违法行为的禁止参与竞买。
5.在信用中国(云南)(******)、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官网(******)等政府信用平台有失信记录或在惩戒期限内的,禁止参与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采用网上报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网上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网上拍卖出让文件。
1、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年8月**日**时**分至****年9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https://ggzy.yn.gov.cn),选择地区:玉溪市,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玉溪市)免费下载出让文件(包含拍卖出让公告、拍卖出让须知及其他相关材料)。
2、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年8月**日**时**分至****年9月**日**时**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https://ggzy.yn.gov.cn),选择地区:玉溪市,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玉溪市)网上申请报名。
(1)竞买人必须使用数字证书CA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https://ggzy.yn.gov.cn),选择地区:玉溪市,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玉溪市)进行交易。如没有CA数字证书,须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https://ggzy.yn.gov.cn),选择地区:玉溪市,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玉溪市)】进行注册(提交资料并审核通过)以及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可报名参加竞买。如果竞买人之前已经办理过云南CA数字证书,只需进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https://ggzy.yn.gov.cn),选择地区:玉溪市,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玉溪市)】注册登录,重新确认信息,无需重复办理CA数字证书。
★注:昆明市办理的上海CA数字证书(黑色锁)不能对接,云南省内其他地区办理的云南CA数字证书全省通用。
(2)办理CA数字证书窗口:玉溪市红塔区玉龙路2号政务大楼一楼。
办理CA数字证书相关事宜咨询热线:
玉溪CA窗口服务热线:**********0
服务QQ:**********
**小时技术支持热线:**0-****-**6
五、竞买保证金交纳
竞买保证金收取截止时间为****年9月**日**时**分前(周末、节假日银行不办理对公业务,请竞买申请人在法定工作日合理安排保证金交纳时间,如保证金无法到账,责任由竞买申请人自行承担),逾期不予受理。
竞买保证金交纳方式:线下交纳(法人、其他组织从其基本户转账或电汇,自然人从本人账户转账或电汇)。竞买人凭转账或电汇票据、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到通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8室换取竞买保证金正式收据(工作日)。
竞买保证金交纳指定银行:建行通海支行
账户名称:通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 **** **** **** ****
保证金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6
六、资格审查
1、请竞买人在系统报名完成后,按系统要求上传资格审查所需材料。通海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将在****年9月**日**时**分前,对提交报名申请的竞买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人方可参与竞买活动。
2、竞买人在参与土地交易活动时使用虚假资质或存在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受到限制或禁止参与土地竞买等情形时,一经查实,不予退还保证金,相关行为要进行公告并录入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体系。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https://ggzy.yn.gov.cn),选择地区:玉溪市,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玉溪市)上进行,网上拍卖开始时间为****年9月**日**时**分。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在中国土地市场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https://ggzy.yn.gov.cn),选择地区:玉溪市,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玉溪市)、通海县政府信息公开(******)等媒体发布。如有变化,将在原公告发布渠道上及时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受通海县自然资源局委托,通海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具体承办网上交易拍卖出让相关事宜。
(二)本次网上拍卖限时竞价为每次**分钟。通过网上竞价确定竞得人。
(三)以上5宗土地须统一规划、统一建设,不单独出让,申请人须同时申请竞买。
(四)竞得人须出资按政府审查通过设计方案及投资预算配建以下基础设施:城市体育运动公园,面积约为****9.**平方米;经八路,面积约****.**平方米;纬四路,面积约****.**平方米(见附图),以上配建项目须与整体项目同步报批方案、同步施工、同步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竣工验收完成后无偿移交通海县人民政府指定部门。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同步签订配建协议,明确配建内容及金额,配建项目资金经验收审计后结算。
(五)竞得人须在TTC(****)2号商业地块上建设体量不小于**0间客房的酒店。
(六)本次拍卖土地涉及配建公园绿地及道路,报名前应与通海县自然资源局联系进行现场踏勘。(联系人:华****-******0、马****-******3)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地块内建设项目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项目建设及运营期的环保要求以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环评文件为准。
(八)该地块内建设项目,未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之前,不得擅自开工建设。
(九)申请人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拟在项目地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承担责任(法人或个人独资)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名称、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出让人可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也可按约定直接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否则将发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
九、联系方式:
通海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通海县秀山街道螺峰路1号四楼);
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6
通海县自然资源局(宝月路4号);
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3
通海县自然资源局
通海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年8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