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QD****DF****** |
|---|---|
| 项目名称 | 蓝海极光创业投资管理(青岛)有限公司**%股权 |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海洋工程研究院(青岛) |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中国海洋工程研究院(青岛) |
| 转让比例 | ** |
| 挂牌价格 | **5.**万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重要信息披露 | 评估、审计报告不予公开,如需查阅相关材料,请前往青岛产权交易所现场查看。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3.公司债权债务由股权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承继;受让方需按照受让股权比例,承担标的公司债务; 4.意向受让方提交意向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以及该等报告所披露的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同意接受本项目标的所包含或可能包含的瑕疵,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挂牌公告之内容(包括转让交易条件),且自愿同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行承担受让交易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 5.企业职工继续聘用,按照已签署的劳动合同履行; 6.受让方认可并执行其入股标的公司前,标的公司签订的各项合同及承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