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济宁市自然灾害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国债项目(G包)二次更正公告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DGP********************7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济宁市自然灾害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国债项目 |
| 首次发布公告日期:****年8月**日 |
| 二、更正信息: |
|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
| 更正内容:(1)项目名称:济宁市自然灾害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国债项目(G包)(2)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注:1、以上标注需提供证明材料的应提供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原件扫描件,不提供或因扫描件模糊导致无法评审的应自行承担后果。2、设备到货时需有出厂检测报告、产品质量合格证书、产品使用说明书、配件明细及其他法律法规标准要求的文件资料。(3)招标文件第六章评分办法“产品响应情况**分: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能体现所投产品详细技术指标、参数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技术说明进行评审:技术参数及功能要求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得满分**分;未按采购清单要求提供检测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的或者技术参数及功能不能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负偏离,每有一项负偏离的扣2分,扣完为止。各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技术参数,在投标文件中逐项填写响应情况,投标文件因描述不清楚或描述错误、表达不清等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负责。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如中标后发现其提供虚假资料,按虚假应标处理,取消其中标资格。”更正为:(1)项目名称:济宁市自然灾害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国债项目(G包)二次(2)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注:1、招标文件中第三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标注“▲”的为重要技术指标、参数,该参数不允许负偏离,除“▲”以外的其他参数为一般指标、参数,在不影响设备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允许负偏离。2、以上“▲”标注需提供证明材料的应提供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扫描件,不提供或因扫描件模糊导致无法评审的应自行承担后果。3、设备到货时需有出厂检测报告、产品质量合格证书、产品使用说明书、配件明细及其他法律法规标准要求的文件资料。(3)招标文件第六章评分办法“产品响应情况**分:根据采购需求,技术参数及功能要求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得满分**分,除“▲”以外的其他参数,每有一处负偏离扣2分,扣完为止。注:1、招标文件中第三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标注“▲”的为重要技术指标、参数,该参数不允许负偏离,除“▲”以外的其他参数为一般指标、参数,在不影响设备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允许负偏离。2、各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技术参数,在投标文件中逐项填写响应情况,投标文件因描述不清楚或描述错误、表达不清等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负责。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如中标后发现其提供虚假资料,按虚假应标处理,取消其中标资格。”原招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以上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内容为准进行调整。原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涉及上述内容的,相应随之变更。 |
| 更正日期:****年8月**日**时**分 |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 其他补充事宜:无 |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济宁市应急管理局 |
| 地址:省运会指挥中心(济宁市应急管理局) |
| 联系方式:******8(济宁市应急管理局) |
| 2、采购代理机构 |
| 名称: 山东中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县(区)阜桥街道洸河路**号银河大厦七楼**8室 |
| 联系方式:**********1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孙召欢 |
| 联系人电话:**********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