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泰顺县中医院中医药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顺县中医院中医药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设计已由泰顺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泰发改审字〔****〕**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泰顺县中医院(泰顺县中医院医共体),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统筹,出资比例为**0%,招标人为泰顺县中医院(泰顺县中医院医共体)。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泰顺县罗阳镇爱民路**8号
2.2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约****4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 **2 万元,预备费 **** 万元。按国家三级乙等中医医院标准进行建设,新增**0张床位,新增建筑面积约****9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平方米;二期附属楼约****m 2 改造设计(设计过程中根据招标人要求进行设计,投标过程不需对该部分进行方案设计)。具体详见可研文件。
2.3设计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完成之日止。
设计工期:**日历天。其中: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概算需包含可研中所涉及的内容)编制时间**日历天(合同签订后至初设批复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时间**日历天(初设批复完成次日至施工图审查完成)。
2.4招标范围: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概算调整)、施工图设计(含挡墙、基坑支护及除医疗设备及医疗信息化系统外的所有本项目内各专业专项设计),配合相关评估类项目做设计调整、图纸会审、技术交底、施工过程的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出具设计变更联系单、材料及设备技术要求、相关验收等后续服务和报审配合等;(具体详见可研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年7月1日之后完成****0m 2 (含地下室)以上医疗、卫生类建筑设计业绩一个及以上业绩,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4其他要求:
3.4.1①业绩证明必须提供设计合同、中标通知书(如有)、图纸审查合格文件复印件,审查合格书出具实际在****年7月1日之后;②业绩证明材料应明确体现建设规模和特征,否则须提供项目业主或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④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4.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经济补偿。
4.2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予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锁在“******)”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未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新系统注册并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企业注册及CA办理》,到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办理,详见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网址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index.html)。
5.2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 澄清、 修改、 补充等内容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泰顺分网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index.html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告。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见时间安排表,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泰顺分网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index.html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泰顺分网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泰顺县中医院(泰顺县中医院医共体) | 招标代理机构: | 温州广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浙江省泰顺县罗阳镇爱民路 **8 号 | 地址: | 浙江省泰顺县文祥大道**1号鸿鑫大楼4楼 |
| 联系人: | 林先生 | 联系人: | 董先生 |
| 电话: | ************ | 电话: | ****-******** |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