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FY****FS****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阜阳市城区十条路信号灯升级改造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年8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内容一:原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四、其他要求中“3、中标人需承诺质保期内安排不少于1名技术人员常驻项目所在地,设备一旦发生故障,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进行维修,及时恢复设备运行。技术人员须在接到故障通知后**分钟内作出响应,故障修复时限最长不得超过4个小时(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除外)。(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现更正为“3、中标人需承诺质保期内安排不少于1名技术人员常驻项目所在地,人员不得在其他项目任职,人员不得复用。设备一旦发生故障,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进行维修,及时恢复设备运行。技术人员须在接到故障通知后**分钟内作出响应,故障修复时限最长不得超过4个小时(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除外)。(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更正日期: ****年8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阜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清河西路**9号
联系方式: 牛力****-******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安徽正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颍州中路房地产大厦二楼
联系方式: 韩工****-******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牛力、韩工
电 话: ****-******8、**********7、****-******9、**********7
五、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