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惠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惠自然资规告字[****]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原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惠民县人民政府批准,惠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 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出让 面积 (M 2 ) | 土地用途 | 出让 年限 | 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 增价幅度 (万元)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不动产单元号 |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 ****-M**8 | 惠民县李庄镇**0国道以北、大孟村以东 | ****** | 工业 | ** | ≥1.0 | ≥** | ≤** | 5 | **** | **** | ************GB****1W******** |
| ****-M**9 | 惠民县胡集镇宋家村以南、国道**0以北、东环路以东 | ****** | 工业 | ** | ≧1.0 | ≧** | ≦ ** | 5 | **** | **** | ************GB****5W******** |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活动,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用地项目说明
****-M**8号地块、****-M**9号地块按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容积率、亩均税收、亩均产出、单位能耗GDP增加值、单位排放增加值按照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推行“标准地”出让制度改革的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惠政办字【****】**9号)文件及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六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惠民县工业“标准地”出让4个文件的通知》(惠自然资规字【****】**号)文件规定行业标准执行。
四、出让资料获取方式
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网上挂牌出让文件。竞买申请人可登录惠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查看和打印出让文件。
五、竞买申请及竞买保证金缴纳
本次公告所涉及地块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竞买申请人须携带相关有效证件,到惠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办公室或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信息录入窗口申请办理数字证书后,方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并参与竞买(已办理过数字证书的竞买人可直接登陆系统使用)。
六、竞买申请人须在****年9月**日**时**分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
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年9月**日**时**分**秒。
七、网上挂牌时间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时间为:****年9月6日8时至****年9月**日**时。
八、确定竞得人的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惠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只对网上挂牌的竞得入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确定为竞得人。
九、挂牌说明
****-M**9号地块竞拍时土地、房屋及附属物一并购买。
十、联系方式
惠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5
惠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咨询电话:****—******1
数字证书办理电话:****—******6、****-******7
****年8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