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年龙口市农村公路提升工程(东部)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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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年龙口市农村公路提升工程(东部)总承包(EPC)已报审批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龙口市地方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年龙口市农村公路提升工程(东部)总承包(EPC),包括:Y**9马草线提升工程、Y**3职专路提升工程、Y**8平归线提升工程、龙口市石良镇公交进村线改造工程、李巷-南关新村连村路、黄县大道至冯家连村路(新中医院东路)、公交公司北道路、清汶-后妙果连村路、前妙果-达善连村路、归城曹家北进村路、崔家村进村环村路、磨山赵家进村路、上王进村路、丰仪店村北-台上村连村路、院下进村路、南邢家进村路、窦韩进村路、黄河营村进村路的提升工程。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包含勘察、设计、施工、采购一体化工程总承包。项目涵盖相关手续办理、设计、采购、施工、验收、移交(处理移交过程中与设计、施工有关的问题)及保修等全过程。 2.3计划工期:自接到招标人开工令之日起至****年**月**日前完工。 注:具体阶段性施工进度根据招标人要求执行。 2.4计划投资额:本项目总投资约****.6万元。 2.5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为1个标段。 2.6质量标准: (1)勘察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当地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招标人的目标成本等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2)施工过程中采购的材料、货物、设备等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标准规范,符合国家强制性采购要求并满足招标文件、招标人要求。 (3)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及地方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2.7安全环保目标:项目实施期间无安全环保责任事故发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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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投标企业的其他要求 全部标段:3.1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能力。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登记注册,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 3.1.2勘察设计资质要求(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相应设勘察设计任务的成员):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公路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含)以上资质; 3.1.3施工资质要求(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人员要求 3.2.1拟派项目经理(1人,可由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兼任):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公路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工程师职称; 3.2.2拟派设计负责人(1人):须具有公路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 3.2.3拟派施工负责人(1人):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证),且在全国范围内无在建工程。 3.2.4拟派项目总工(1人):须具有公路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且在全国范围内无在建工程; 3.2.5拟任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须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C证),且在全国范围内无在建工程。 3.2.6专职安全员(1人):具备工程系列初级(含)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在全国范围内无在建工程。 3.3 财务要求:/ 3.4 业绩要求:/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处于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3.5.2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的; 3.5.3投标人未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5.4投标人无因拖欠农民工工资或转包、非法分包等引起诉讼且经查实的; 3.5.5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主要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5.7投标人未具有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未具有其他行政法规、规章限制投标情形的。 3.6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3.6.2施工负责人由联合体成员中施工方委派;勘察设计负责人由联合体成员中勘察设计方委派; 3.6.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6.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北京时间),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烟台)/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格式为.ZTB );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关注“招标答疑”栏目;打开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持有CA数字证书,办理或互认CA证书,请登录“下载中心”,进行相关操作. | ||||||||||||||||||
| 4.2.本工程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不组织现场勘查和投标预备会。 |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 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地点为: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口分中心。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行网上签到,并根据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下载地址: ******)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关操作。 5.4 逾期未上传的或无法被系统读取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发布媒介为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 ||||||||||||||||||
| 7.其他 | ||||||||||||||||||
| 1.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烟台市工程建设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烟台市工程建设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地址:****** |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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