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忠县****年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 已由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以 渝农〔****〕**1号 批准建设,项目 主管部门 为 重庆市忠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0% ,招标人为 重庆市忠县金土土地开发整治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的施工+运营 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忠县马灌镇高洞社区、马灌社区、白高村和鹤林村、双桂镇莲花村5~8社 。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本项目实施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约****0.**亩,其中忠县****年马灌镇白高片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以下简称:马灌镇项目)建设****0亩,忠县****年双桂镇莲花村5社片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以下简称:双桂镇项目)建设****.**亩。工程建设内容:田块整治工程:田块整治****.**亩。灌溉与排水工程:新建**0m3蓄水池7座,新建**0m 3 蓄水池 ** 座,整治山坪塘4座,新建提灌站2座,新修泵站1座,新建灌溉管网****5m新建排水沟****5m,改扩建沟带路****m,及配套设施。田间道路工程:新建2.5m宽泥结碎石耕作道****m,新建2.5m宽混凝土耕作道****m,新建 3.0m 宽混凝土机耕道****m,新建3.5m宽混凝土机耕道****m,新建4.5m 宽混凝土机耕道**7m,新建土质机耕道****5m,新修土质连接道****m。5.其他工程:公示牌2座,工号牌**5块。
其中马灌镇项目主要内容包括:田块整治工程:田块整治****.**亩(水田整治****.**亩,旱地整治**7.**亩,撂荒地整治**6.**亩,恢复地类整治**3.**亩)。灌溉与排水工程:新建**0m3蓄水池7座,新建**0m3蓄水池**座,整治山坪塘4口,新建提灌站2座,新建灌溉管网****3m,新建0.4*0.5m排水沟**3m,新建0.5*0.6m排水沟****m,新建0.6*0.8m排水沟****m。新建0.8*1.0m排水沟****m,新建1.0*1.0m排水沟****m,新建1.2*1.2m排水沟**8m,改扩建0.6*1m沟带2.5m砼路****m,及配套设施。田间道路工程:新建2.5m宽泥结碎石耕作道****m,新建2.5m宽混凝土耕作道****m,新建3.0m宽混凝土机耕道****m,新建3.5m宽混凝士机耕道****m,新建4.5m宽混凝土机耕道**7m,新建土质机耕道****5m,及道路附属设施。其他工程:新建公示牌1座,工号牌**6块 。
双桂镇项目 主要 内容包括:田块整治工程:条田整治**.7亩;梯田整治**7.0亩;坡改缓整治**.9亩;旱改水整治**.0亩;恢复地类整治**.2亩;荒地整治9.5亩。灌溉与排水工程:新修泵站1座,新修**0m蓄水池3座,新修1.**mpaφ**PE管****m,新修1.6mpaφ**0PE管****m,新修1.0*1.2m排水沟**2m。及配套设施。田间道路工程:新修2.5m宽耕作道****m,新修3.0m宽耕作道**3m,新修土质连接道****m,及道路附属设施。其他工程:项目公示碑1块;工号牌**块。农田地力提升工程:增施有机肥工程**.8亩 。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 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万元。
2.4 招标范围: 主要包括工程施工、项目运营等内容,具体范围为:
(1)施工部分:按照审核确认的施工图及招标人要求,完成施工图范围内的田块整治工程、土地平整工程、土壤改良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竣工图编制、配合竣工验收、档案移交、质量保修以及配合办理新增耕地指标验收入库。
(2)运营部分:负责项目的运营,并根据设计要求制定运营方案,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在项目范围内的土地流转、公司加农户经营等方式,依法依规开展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促进项目区产业发展提档升级,带动周边群众就近就地就业和持续稳定增收。 根据现有设计文件并结合运营方案,对项目重大技术问题的方案提出优化建议,对设计变更提供技术咨询,完成招标人安排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优化工作。
2.5 工期要求: **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个月
运营期限: 3年
2.6 标段划分(如有): / 。
2.7 其他: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 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 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单位数量(含联合体牵头人)不超过2家(即施工1家,运营1家),牵头单位为负责施工工作的单位。其余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条内容 。
| 招标人: | 重庆市忠县金土土地开发整治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林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重庆市忠县忠州镇巴王支路**号附1号 | 地址: | 重庆市沙坪坝区沙坪坝北街**号 |
| 联系人: | 向老师 | 联系人: | 彭老师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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