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概况 永宁街道****年度水稻生态补偿项目 JSZC-******-DYSW-C****-****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南京市浦口区浦滨路**0号中科创新广场5号楼5楼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DYSW-C****-****
项目名称: 永宁街道****年度水稻生态补偿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4.******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9.**元
采购需求:
主要是对现状道路修复、生态沟渠修整、泵站设备更换、新增排水管道等进行整治提升,基本实现对永宁街道联合社区的基础设施配套与环境的提升。具体详见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 **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若符合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项目经理资质要求:具有注册建造师市政工程二级(含)以上,且具有省级及以上建筑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半年(****年**月-****年**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南京市浦口区浦滨路**0号中科创新广场5号楼5楼
方式: 现场领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 **:**(北京时间)
地点: 南京市浦口区浦滨路**0号中科创新广场5号楼5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 **:** (北京时间)
地点: 江苏省 南京市 浦口区 永宁街道侯冲社区街南组**9号 南京市浦口区浦滨路**0号中科创新广场5号楼5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磋商公告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公示发布,敬请各供应商关注;
(2)若有关本次磋商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2、现场勘察
现场踏勘时间:****年**月**日9时**分
现场踏勘地点:南京市浦口区永宁街道农业服务中心
请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自行决定是否参加现场踏勘。如供应商因主动放弃现场踏勘造成响应不准确、报价不合理的,后果自行承担。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请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务必对采购文件进行仔细认真地阅读,在随后的采购中,对采购文件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负责。
3、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天内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4、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网站注册要求如实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
(3)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5、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无论是新用户注册或已注册成功的,均应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6、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5-********;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等事宜进行咨询。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5号)的规定,本项目磋商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二、3条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中递交相应证明材料,也可以仅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替代上述相应证明材料。
8、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二、3条涉及的证明材料,须在成交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壹式叁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响应文件要求胶装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9、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诚信档案分在**分以下;
(3)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4)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①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②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③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永宁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永宁街道勤业路**号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京第一建设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永宁街道候冲社区街南组**9号
联系人:金工
联系电话:**********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工
电话:**********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