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5FSCG**D**T**** FS**************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太湖县人民检察院采购检务技术办案用房信息化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8月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采购文件中付款方式“项目试运行期满(6个月)付至合同价的**%,项目整体验收合格经数据资源局同意后付清全部合同款。”修改为“项目试运行期满付至合同价的**%,项目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
2、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均延期至****年8月**日9时**分。
更正日期:****年8月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注: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太湖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太湖县晋湖路**号
联系方式:**********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禅源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湖县人民路**号
联系方式:****-******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军
电 话:****-******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