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新华大街市政热力管道南延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武安市城镇建设发展集团热力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0% ,招标人为 武安市城镇建设发展集团热力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新华大街市政热力管道南延工程施工;2.1.2建设地点:武安市新华大街(南环路—玉带河桥);2.1.3招标规模:新华大街(南环路—玉桥河桥)DN**0直埋热力管道,详见工程量清单,招标规模约**4.7万元。2.1.4工期:**日历天2.1.5质量标准:合格2.1.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 1 个标段2.1.7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2.2招标范围: 新华大街市政热力管道南延工程施工,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 3.1.3业绩要求:/ 3.1.4信誉要求:根据《九部委院局关于招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动惩戒的通知(法〔****〕**5号)》规定,对经查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 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能进入商务和技术部分的评审。
3.2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 至 ****-**-** **:**:**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 CA 数字证书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无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接受异议的渠道和联系方式:招标人:武安市城镇建设发展集团热力有限公司 杜利超****-******8;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中兴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高文****-********。
监督部门名称:武安市城镇建设发展集团热力有限公司 电话: ****-******7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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