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项目
补充通知
招标项目编号:安建招字[****]**0号
各投标人:
一、关于安溪县****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项目补充通知如下:
1、招标文件第3章定标办法前附表4.1定标要素中2、企业信誉(3)子要素内容调整为:“投标人承建(非参建)工程获奖情况【限于市级优质工程奖、省级优质工程奖、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获奖年度为 **** 年度(含)-**** 年度(含),以获奖证书载明的获奖年度为准;获奖工程的承包方式应为施工总承包方式且合同身份为独立承包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获奖项目的工程类别为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文件第3章定标办法前附表4.1定标要素中5、社会经济贡献(1)子要素证明材料要求调整为:“提供企业完税证明,最多提供三个年度(****年度、****年度、****年度)的企业完税证明,要求提供整年度完税证明。”
二、本补充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都具有约束力;本补充通知内容若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补充通知的内容为准。本补充通知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登录以上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查看的,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福建省安溪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君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