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4线福州至昆明公路蒙竹至平佳K****+**5~K****+**7段路面修复养护工程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 |||||||||||||||||||||||||||||||||||||||||||||||||||||
| 招标编号:E********************** | |||||||||||||||||||||||||||||||||||||||||||||||||||||
|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已经由 广西壮族自治区 沿海公路发展中心 以 沿海 路养函〔**2 4 ]2 9 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 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0% ,招标人为 广西壮族自治区浦北公路养护中心 。项目招标文件已经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发展中心 备案。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项目概况: 本次主要对G**4线福州至昆明公路蒙竹至平佳(K****+**5~K****+**7)段路面进行维修养护,项目位于浦北县,总里程2.**2km。设计采用二级路标准。本项目属于修复养护的大修工程。 具体 内容 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2 建设地点: G**4线福州至昆明公路蒙竹至平佳(K****+**5~K****+**7)段 。 2.3 招标范围 : 包 括路基、路面、平面 交叉 、 交通 工程 及沿线设施 等工程,具体详见工 程量清单及图纸。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最高投 标限价及 主要工程数量如下列表:
2.5工期要求: **0日历天 。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资质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具备有效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同时具备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如无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仅具备有效路基路面养护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的也同样可以进行投标,允许其将交通安全设施工程量分包给具备实施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的企业 。 3.3 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具有 在最近5年中(所完成项目的交竣工日期在** ** 年1月1日之后)按单个合同段成功完成过一个含路面工程的公路工程 施工 项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注 : 公路工程包括公路新建、公路改扩建、公路养护工程等;成功完成是指工程按《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通过 且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应当与其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填报并通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发布的相关信息一致,并提供相应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glxy.mot.gov.cn\BM\)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即包括“项目名称”“标段类型”“合同价”“主要工程量”“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相关页面截屏打印页”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 的网页截图。 )(如为联合体投标时,任意一方业绩均认可) 3.4 本次招标 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中小微企业以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附表为划分标准。 3. 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 6 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 )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 8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的 投 标 人 , 不 得 参 加 投 标 。 3. 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3. ** 投标人不存在 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 3.1 2 投标人不存在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 ||||||||||||||||||||||||||||||||||||||||||||||||||||
| 4.评标办法 | |||||||||||||||||||||||||||||||||||||||||||||||||||||
|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采用合理低价法。 | |||||||||||||||||||||||||||||||||||||||||||||||||||||
| 5.招标文件获取 | |||||||||||||||||||||||||||||||||||||||||||||||||||||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 **:** 时至****年**月**日**:** 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使用账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录广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办理免费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能办理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图纸获取方式: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代售。????纸质图纸费金额¥?**0?元。(开具发票事宜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方式:转账。转账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南宁古城支行银行账号:**************************2?现场领取图纸:转账成功后将转账底单、联系方式并备注现场领取发送至中心指定邮箱:****?,持本人身份证及转账底单到南宁市青秀区星湖路**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楼一楼大厅领取。邮寄图纸:转账成功后将转账底单、邮寄地址、联系方式发送至中心指定邮箱:****?,交易中心收到邮件后1个工作日内寄出图纸。 | |||||||||||||||||||||||||||||||||||||||||||||||||||||
|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报名、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电子化开标说明 | |||||||||||||||||||||||||||||||||||||||||||||||||||||
| 6.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评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公告第6.2款递交投标文件。 6.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3未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字证书(CA)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数字证书(CA),具体登记方法请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字证书(CA)交叉互认平台(******)。 6.4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到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地点,也可以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用CA数字证书进行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 其他: 6.5如使用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投标截止公布投标人名单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点击进入投标文件解密环节,解密时间为**分钟。在解密时间结束前投标人须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使用个人CA数字证书签到,并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投标文件。 6.6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登录方式:各投标人使用IE浏览器(IE**版本)打开登录页面(登录地址:******),使用CA锁或“桂交易移动CA”登录。如首次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请根据登录页面的帮助手册设置浏览器及安装网上开标直播插件。使用“桂交易移动CA”投标的操作流程,详见 “桂交易移动CA”APP下载。 6.7以“桂交易移动CA”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的“桂交易移动CA”证书解密,以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CA证书解密。 6.8 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的人员,需按中心官方网站最新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进场。 |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 (******) 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府门户网站( ****** )、中国政府采购网( ****** )、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 ****** ) 、广西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 上发布。 |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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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月**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