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赖村至桂岭桂开村二级公路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 |||||||||||||||||||||||||||||||||||||||||
|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 赖村至桂岭桂开村二级公路施工图设计 已由 贺州市行政审批局 以《贺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赖村至桂岭桂开村二级公路核准的批复》 ( 贺审批项目【****】**号)、贺州市八步区交通运输局以《贺州市八步区交通运输局关于赖村至桂岭桂开村二级公路两阶段初步设计的批复》(贺八交复【****】1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贺州市八步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 拨付,出资比例为**0%,招标人为 贺州市八步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图设计、 施工阶段配合设计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 项目编号: E********************** 2.2建设地点: 贺州市八步区大宁镇、桂岭镇 。 2.3建设规模: 赖村至桂岭桂开村二级公路起于八步石材产业园西侧道路(二级公路)北端,止于桂开村砂料厂。途经爱民村、英民村、进民村、兴德村、文德村、桂开村。路线总长约**.**公里,全线设桥梁8座,其中大桥****m/7座,中桥**m/1座。全线采用双向双车道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公里/小时,路基宽度8.5米,行车道宽2 × 3.5米。 2.4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描述范围内的公路工程及其附属设施配套的施工图设计、 施工阶段配合设计 服务 。 2.5合同估算价:(人民币:大写)壹佰叁拾万元整(¥******0.**) 2.6勘察设计工期要求: ① 合同签订之日起**0 日历天 内完成工程设计并提交《施工图设计送审稿》,通过评审会议后 5个日历天 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报批稿》 ; ②施工阶段配合:从工程项目施工阶段开始至工程交工验收。 2.7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1) 国内注册 (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乙级(含)以上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 设计能力 。其中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公路或道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 (2)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 ) ”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 ****** )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请于****年8月6日 **:** 时至****年8月**日 **:** 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使用账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录广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办理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含项目的图纸、技术资料等),逾期不能办理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电子化开标说明 | |||||||||||||||||||||||||||||||||||||||||
| 6.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评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公告第6.2款递交投标文件。 6.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3未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字证书(CA)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数字证书(CA),具体登记方法请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字证书(CA)交叉互认平台(******)。 6.4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到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地点,也可以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用CA数字证书进行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 其他: 6.5如使用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投标截止公布投标人名单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点击进入投标文件解密环节,解密时间为**分钟。在解密时间结束前投标人须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使用个人CA数字证书签到,并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投标文件。 6.6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登录方式:各投标人使用IE浏览器(IE**版本)打开登录页面(登录地址:******),使用CA锁或“桂交易移动CA”登录。如首次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请根据登录页面的帮助手册设置浏览器及安装网上开标直播插件。使用“桂交易移动CA”投标的操作流程,详见 “桂交易移动CA”APP下载。 6.7以“桂交易移动CA”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的“桂交易移动CA”证书解密,以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CA证书解密。 6.8 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的人员,需按中心官方网站最新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进场。 |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贺州)(******)发布。 |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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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交易服务单位 | |||||||||||||||||||||||||||||||||||||||||
| 交易服务单位: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1、****-******6 | |||||||||||||||||||||||||||||||||||||||||
| **.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 |||||||||||||||||||||||||||||||||||||||||
| 行业监督部门:贺州市八步区交通运输局联系电话:****-******0 | |||||||||||||||||||||||||||||||||||||||||
| ****年**月**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