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脑与 智能科学 中心****年公共平台设备采购( 二 期)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重庆脑与智能科学中心 ****年公共平台设备采购( 二 期) , 招标 人 为 重庆脑与智能科学中心 , 招 标项目 资 金 来自 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重庆脑与智能科学中心 ****年公共平台设备采购( 二 期)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交货及安装地点: 具体位置由 招标人指定 。
2.2 采购内容:为改善和提高中心基础软硬件条件,更好的提供一体化实验环境。 招标人拟采购实验室设备一批,具体详见第五章 技术标准及要求。
| 分包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预算(元) |
| 3 | 主要包括:类脑智能板块设备采购 | ******0.** |
| 4 | 主要包括:神经环路模块设备采购 | ******0.** |
2.3 招标范围:按照“ 重庆脑与智能科学中心 ****年公共平台设备采购( 二 期) ”的《技术标准及要求》以及国家现行有关质量验收规范(检测标准)等的要求,以“交钥匙”方式完成该项目所涉及的各类材料设备 (含设备、运行中的所有配件、附件) 的供货、物流运输(含:仓储保管、吊装就位)、设备安装及调试、系统试运行、现场技术服务、成品保护、验收合格、质量保修、培训及售后维保、实物及技术移交等全部工作。
2.4 交货期要求:
国产设备:** 日历天(本采购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交货期包括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通过招标人验收等工作内容,否则按延期交付计算违约金,交货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其他设备:** 日历天(本采购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交货期包括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通过招标人验收等工作内容,否则按延期交付计算违约金,交货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本项目允许具有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生产、经营所投分包产品的制造商或经销商投标,并出具相应的资质证明材料。
3.2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和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分包的投标。制造商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 4 年 8 月 6 日(北京时间,下同)起在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下载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最高限价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4.2 投标人可在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 **2 4 年 8 月 ** 日 9 时 ** 分 (北京时间)前。
4.3 招标人应于 **2 4 年 8 月 ** 日 ** 时 ** 分 (北京时间)前在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澄清或修改。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 4 年 8 月 ** 日 9 时 ** 分,地点为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栋2层,具体房间见开标当天展示牌或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的交易日程安排)。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脑与智能科学中心
地 址:重庆市南岸区富源大道**、**号
联系人: 龙 老师
电 话:**3-********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 天合 工程 技术 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重庆市北碚区嘉瑞大道旭辉.嘉悦广场4幢**-**
联系人: 黄老师
电 话: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