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概况 南通市公安局海防支队原办公用房修缮项目 JSZC-******-XXDF-C****-****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XXDF-C****-****
项目名称: 南通市公安局海防支队原办公用房修缮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
南通市公安局海防支队原办公用房修缮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 ** 日历天,具体开展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必须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2.磋商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格式附后,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4.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附后,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正本中必须为原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无失信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附后,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6.供应商一般情况表(格式附后,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正本中必须为原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承担的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的中小企业承接,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4.提供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原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5.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正式员工。须同时提供:①供应商与其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复印件或扫描件;②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供应商为其交纳****年1月-****年6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
6.提供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无在建工程承诺(格式附后,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⑤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的;
⑥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资格审查标准汇总表”。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及审查标准,前后矛盾的以“评标办法”中的《资格审查标准汇总表》为准。
7、如发现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自挂网之日起至****年**月**日,每天上午**:**-**:**,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 线上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 **:**(北京时间)
地点: 详见公告内容
五、开启
时间: ****-**-** **:** (北京时间)
地点: 南通市崇川区外环东路**号2楼南侧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免收。
2.项目磋商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磋商模式,供应商在各自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
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如有请描述):无;
4.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业绩、认证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5.本项目属于非招标方式,不存在唱标环节。按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在磋商中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因此不公开唱标。最终成交供应商名称和成交金额可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网站发布成交结果公告获得。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南通市公安局
单位地址:青年中路**号
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新东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外环东路**号2楼南侧
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工
电话:**********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