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黄 湾 镇 装 备 制 造 产 业 园 及 配 套 设 施 提 升 项 目 ——道 路 、 桥 梁 工 程 ( 新 民 路 ( 滨 江 嘉 苑 桥 —襄 城 路 ) 西 延 提 升 改 造 工 程 ) ( 项 目 名 称 ) 已 海 宁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局 以 ****-******-**-**-****** 批 准 建 设 , 建 设 资 金 来 自 自 筹 , 出 资 比 例 为 **0% , 项 目 业 主 为 海 宁 市 尖 山 新 区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 招 标 人 为 海 宁 市 尖 山 新 区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 委 托 代 理 机 构 为 嘉 兴 市 银 建 工 程 咨 询 评 估 有 限 公 司 。 项 目 已 具 备 招 标 条 件 , 现 对 该 项 目 的 黄 湾 镇 装 备 制 造 产 业 园 及 配 套 设 施 提 升 项 目 ——道 路 、 桥 梁 工 程 ( 新 民 路 ( 滨 江 嘉 苑 桥 —襄 城 路 )西延提升改造工程) (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 目 概 况 : 本 项 目 投 资 估 算 **** 万 元 , 工 程 概 算 ****.** 万 元 , 其 中 建 安 工 程 造 价 ****.** 万 元 , 建 设 规 模 : 本 项 目 位 于 黄 湾 镇 , 新 建 泰 安 桥 南 起 富 春 路 , 跨 越 尖 丰 河 至 美 驹 路 交 叉 口 以 北 , 接 顺 现 状 金 石 路 , 路 线 全 长 约 **0 米 , 同 步 接 顺 美 驹 路 长 约 **0 米 ; 新 建 晶 科 行 政 楼 南 侧 桥 梁 南 起 安 江 路 , 北 至 晶 科 行 政 楼 , 线 路 全 长 约 **0 米 ; 提 升 改 造 新 民 路 ( 滨 江 嘉 苑 桥 - 襄 城 路 ) 长 约 **0 米 ; 提 升 改 造 凤 凰 路 ( 杭 州 湾 大 道 - 安 江 路 ) 全 约 **5 米 ; 提 升 改 造 仙 侠 路 ( 安 江 路 - 闻 澜 路 ) 长 约 **0 米,同时完善雨水、交安、照明、公交站台等附属设施 ,建设地点: 黄湾镇 。 2.2 招 标 范 围 : 本 工 程 提 升 改 造 新 民 路 ( 滨 江 嘉 苑 桥 - 襄 城 路 ) 按 城 市 支 路 标 准 设 计 , 设 计 速 度 **km/h , 路 基 宽 度 ** 米 , 标 准 横 断 面 布 置 为 2.0m 人 行 道 × 2+4.5m 机 非 混 行 车 道 × 2 。 路 面 采 用 沥 青 砼 面 层 、 水 泥 稳 定 碎 石 基 层 、 级 配 碎 石 垫 层 , 路 基 采 用 宕 渣 填 筑 , 人 行 道 采 用 花 岗 岩 面 砖 铺设。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 约 **2.** 万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2 ? 具 备 有 效 的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 企 业 主 要 负 责 人 ( 法 定 代 表 人 、 企 业 经 理 、 企 业 分 管 安 全 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证书; 3.3 ? 自 ****-**-** 以 来 承 接 过 ( **** 年 1 月 1 日 指 的 是 合 同 签 订 日 期 , 无 签 订 日 期 的 视 为 无 效 合 同 ) 类 似 工 程 1 个 及 以 上 【 类 似 工 程 指 单 个 工 程 合 同 价 在 **0 万 元 ( 含 ) 以 上 的 市 政 道 路 工 程 】 业 绩 ; 投 标 人 业 绩 证 明 材 料 : 提 供 合 同 协 议 书 ( 或 中 标 通 知 书 ( 经 备 案 ) 或 非 招 标 备 案 表 ( 经 备 案 ) 或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颁 发 的 施 工 许 可 证 ) 及 竣 工 验 收 证 明 材 料 原 件 扫 描 件 。 提 供 的 证 明 材 料 中 须 反 映 工 程 内 容 及 造 价等相关信息。如以上证明材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 3.5 ? 提 供 投 标 人 **** 年 8 年 ** 日 ( 周 一 ) 在 “ 浙 江 省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公 共 服 务 系 统 ” 上 , 参 与 投 标 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合格证明”。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6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具 有 注 册 在 投 标 人 单 位 的 市 政 专 业 二 级 及 以 上 建 造 师 执 业 资 格 , 同 时 具 有 有 效 的 安 全 生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书 B 类 证 书 。 如 在 投 标 截 止 日 存 在 在 其 他 任 何 在 建 合 同 工 程 ( 在 建 合 同 工 程 的 开 始 时 间 为 合 同 工 程 中 标 通 知 书 发 出 日 期 , 或 不 通 过 招 标 方 式 的 则 以 合 同 签 订 日 期 为 开 始 时 间 , 结 束 时 间 为 该 合 同 工 程 验 收 合 格 或 合 同 解 除 日 期 ) 担 任 项 目 负 责 人 ( 包 括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中 的 施 工 负 责 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7 ? 本 工 程 要 求 投 标 人 法 定 代 表 人 ( 或 授 权 委 托 代 理 人 ) 及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准 时 参 加 开 标 会 议 , 具体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5.1 条规定。 。 (三)其他: 3.8 ? 拟 派 施 工 现 场 专 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 具 有 安 全 生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书 C 类 证 书 , 人 数 符 合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机 构 设 置 及 专 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配 备 办 法 》 ( 建 质 ﹝ **** ﹞**号)的规定; 3.9 投 标 人 及 其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未 被 列 入 建 筑 市 场 严 重 失 信 名 单 ( 以 全 国 和 浙 江 省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与 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3.** ? ① 具 与 招 标 人 存 在 利 害 关 系 可 能 影 响 招 标 公 正 性 的 法 人 、 其 他 组 织 或 者 个 人 , 不 得 参 加 投 标 。 单 位 负 责 人 为 同 一 人 或 者 存 在 控 股 、 管 理 关 系 的 不 同 单 位 , 不 得 参 加 同 一 标 段 投 标 或 者 未 划 分 标 段 的 同 一 招 标 项 目 投 标 。 ② 上 述 3.9-3.** 条 内 容 无 需 提 供 网 页 截 图 或 证 明 , 只 需 在 “ 投 标 承 诺 书 ” 中 进 行 承 诺 即 可 。 ③ 投 标 人 任 何 试 图 影 响 评 标 委 员 会 对 投 标 文 件 的 评 分 、 比 较 或 者 推 荐 候 选 人 的 行 为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在 评 标 场 所 附 近 围 堵 评 标 专 家 , 向 经 过 的 评 标 专 家 发 短 信 、 打 招 呼 、 递 纸 条 、 耳 语 暗 示 等其他施加不正当影响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 4.招投标方式 4.1 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 项 目 招 标 文 件 ( 含 图 纸 ) 和 补 充 ( 答 疑 、 澄 清 ) 、 修 改 文 件 以 网 上 下 载 方 式 发 放 浙 里 公 共 资源交易数字化交易平台(海宁)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的 截 止 时 间 (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 下 同 ) 为 ****-**-** **:** , 电 子 招 标 投 标 交 易 平台: 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交易平台(海宁) 。 7.联系方式
更多信息请访问:大招标(http://www.bigbid.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