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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观创新产业走廊福城观澜产业地块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02地块灌注桩超前钻

发布日期:202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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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观创新产业走廊福城观澜产业地块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地块灌注桩超前钻

(招标项目编号:****************5)

一、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梅观创新产业走廊福城观澜产业地块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 (**地块)

项目编号:**************

资金来源和资金来源构成:国有:**0.**%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梅观创新产业走廊福城观澜产业地块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地块灌注桩超前钻

招标项目编号:****************5

工程类型:勘察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场外项目:否

行政监督部门: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二、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发布时间 ****-**-** **:**至****-**-** **:**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 ****-**-** **:**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 ****-**-**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备注

三、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 深圳市龙华人才安居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深圳市龙华区数字创新中心 A 栋**层深圳市龙华人才安居有限公司
经办人 李佳宇
办公电话 ****-********
电子邮箱 ****

四、详细公告内容

梅观创新产业走廊福城观澜产业地块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地块灌注桩超前钻【标段编号:********************】

本次招标内容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工程桩超前钻勘察孔位放样、钻孔及试样采集、检测,成果分析、报告编制等。查明超前钻孔下各土层岩土的类别、结构、厚度、工程特性及不良地质现象,桩端持力层深度等为施工和设计提供依据的全部工作内容。根据超前钻施工确认相应桩位的地质情况,和地勘报告做深度比较来指导桩基础施工,以确定桩底标高、保证桩长及入岩情况。结合工程设计、施工条件,进行技术论证和分析评价,对桩基施工的持力层进行核实、验证和评价,提出解决工程岩土问题的建议,并服务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还包括向发包人提供必要的资料支持,向各有关部门申请并获取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所需许可及审批等。
剩余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 **0.**万元
计划总投资 **4,**8.**万元
工程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深圳市深圳龙华区新丹路与观兴东路交汇处东南侧
拟采用评标方法 定性评审法
拟采用定标方法 票决抽签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线上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投标人资质要求
其他资质要求 1.投标人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分项)甲级或以上资质。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项目负责人资格 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业绩要求 /
其他 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详见招标文件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五、附件信息

序号 文件名

温馨提示

1.本项目招标工作在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进行,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注意以下事项:

(1)请通过以下链接( ****** )进入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若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的交易主体,请通过以下链接( ****** )进入系统完成企业信息登记,已经完成企业信息登记的交易主体,需通过以下链接( ****** )完善主体信息;

(3)投标文件需使用新建设工程投标工具进行编制,请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工具下载模块下载
******

(4)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操作指引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模块,( ****** ),或咨询热线****-********转2(服务时间9:**-**:** **:**-**:**)、****-********(服务时间**:**-**:**)

2.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依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招标备案工作的通知》(深建市场〔****〕**号)文件要求对市局监管项目试行招标备案“秒批”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或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行政监督平台,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3.场外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4.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5.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数字证书,操作办法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 ****** )。

6.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应当加签联合体代表的相关数字证书。--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数字证书签名视为有效。

7.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根据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未通过“企业与人员信息诚信申报平台”报送企业和人员的基本信息暂无法投标,详情请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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