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网上拍卖出让公告
肇公易土告字[****]**号
经批准,受肇庆市自然资源局委托,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用网上拍卖方式出让1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有关要求
| 交易 编号 | 地块位置 | 土地 用途 | 土地 净面积(㎡) | 容积率 | 出让 年限 | 起叫价 | 保证金 (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 |
| DH****-** | 肇庆新区北岭组团,凤凰大道北侧XQ-XZ****-A号宗地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 ****.** | ≤2.0(其中商业不大于0.4) | 住宅用地**年,商业用地**年 | ****万元(含定金,以成交价的**%计算) | **9 | ** |
(一)宗地内必配公用设施配套建设要求:
1、 需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按每**0户**平方米配置(不足百户按百户计算),全民健身设施(人均用地面积不低于0.3平方米或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上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建成后其产权须无偿移交当地政府管理。
2、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移交前须完成基本内部装修,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地面铺贴、墙面批荡抹灰,水、电、网络等安装到位。
3、 物业管理用房按照《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配套,母婴室按《关于加快推进母婴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卫指导发〔****〕**号)相关要求配套。
4、 需配套开关房、变配电房、接入间,配套设施尽可能安排在建筑物室内,变配电房不应安排在地下。
(二)成交价款即为该宗土地的出让价款,但不包括受让宗地的契税。
(三)受让人必须在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出让价款,竞得者所交的竞买保证金可充抵定金及宗地出让价款。
二、竞买资格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参加竞买,可单独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二)竞得人须在肇庆市鼎湖区设立法人有限公司。竞得人若未在肇庆市鼎湖区范围注册企业,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在鼎湖区成立全资子公司开发建设该地块,该全资子公司须与出让方通过签订补充合同的形式同意承接该宗地的全部权利和义务。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采用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年8月**日**时**分(以网上交易系统接收的到账时间为准)。
五、网上拍卖时间为****年8月**日**时**分。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接受竞买申请和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电子邮件、传真、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竞买申请和报价。
(二)有意参与竞买者应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的(新系统)肇庆市公共资源电子网上交易系统(网址:******)进行,按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三)本次出让地块的所有款项以人民币计价并支付。
(四)竞买保证金须由竞买申请人支付,竞买申请人不得将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作为竞买保证金。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实行资格后置审查制度。即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系统按规定提交竞买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了竞买保证金后,及时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系统确认保证金到账后,将自动默认竞买申请人的竞买资格,受托人只对网上交易的竞得人进行资格审查。如因竞得人的资格审查未通过造成本次出让地块不成交的,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拍卖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可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浏览及下载。
(七)竞买人如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所列条件有疑问的,应向肇庆市自然资源局提出;交易相关事项详见交易须知。
七、本公告内容如有调整,将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请有意参与竞买者密切留意。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该地块的交易文件。
八、联系方式
(一)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肇庆市端州三路**号
联系人:梁小姐 、彭小姐
联系电话:****-******0
(二)肇庆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姚先生
联系电话:****-******1
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