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浦高速公路南北湖互通改建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第JA**标段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杭浦高速公路南北湖互通改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杭浦高速公路南北湖互通改建工程初步设计批复的函(浙发改项字〔****〕**9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批准机关名称)以浙交许〔****〕******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海盐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来源),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海盐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杭浦高速公路南北湖互通改建工程包括原杭浦高速公路南北湖互通原位改建工程和新建互通连接线工程。原杭浦高速公路南北湖互通原位改建工程在既有单喇叭互通基础上叠加T型互通后形成复合式互通,主线改建位于既有杭浦高速公路上,主线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中的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时速**0km/h,路基宽度**米,高速主线改建的起讫桩号为MK**+**2.**7~MK**+**5,全长约1.**km,主线拼宽中桥 **1m/3 座,拼宽大桥 **2m/1座。在现状基础上改建的南北湖互通,新建F、G、H、I 四条匝道,新建匝道设计速度均为**km/h,路基断面为双车道匝道宽**.5m;对原互通匝道进行适当延长改造后接入对应新建匝道,现状匝道设计速度**km/h,互通B、C、D、E 匝道为单向单车道现状路基宽8.5m,本次改建延长部分根据新标准采用9.0m,A 匝道为对向双车道匝道,匝道路基宽 **.5m,本次直接利用不进行改造,南北湖互通新建匝道总长约3.6km,新建大桥 ****.**m/5 座,中桥 **6.5m/3 座。新建匝道收费站1处,以及配置必要的交通管理辅助用房和设施。
同步建设的新建互通连接线,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一级集散公路标准,设计速度**km/h,路幅车道布置为双向六车道,标准路基断面宽度为**m,连接线起讫桩号为K0+**0~K4+**0,路线往东南方向行进,连续跨越G**5、通苏嘉甬铁路检修站支线、官堂线Ⅴ级航道(规划准Ⅲ-b单线航道)、楞港路(规划)后,分别与中兴路(规划)及武袁公路相交,终点设于本项目与武袁公路交叉处,连接线全长4.2km。
本项目的概算总投资约为**.**亿元,概算建筑安装工程费约为9.**亿元。
2.2技术标准:技术标准详见项目概况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共分1个标段,即第JA**标段。
第JA**标段:本项目杭浦高速公路南北湖互通改建工程主线起讫桩号MK**+**2.**7-MK**+**5(含南北湖互通)及连接线起讫桩号K0+**0-K4+**0范围内的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护栏、轮廓标、其它管理设施(突起路标、隔离栅、防落物网、防眩板、公路界碑、百米桩、防撞桶等)等所有交通安全设施的施工完成、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等。工程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第JA**标段的建安费约****万元,施工图预算约****万元。
2.4计划工期:总工期**0日历天(本项目分两个阶段实施,其中:第一阶段为南北湖互通及南北湖互通至G**5国道,计划工期为**日历天;第二阶段为G**5国道至连接线终点,计划工期为**日历天。第一阶段与第二阶段不连续施工,期间存在施工暂停期。投标人在投标函的工期处,请填写**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个月。
2.5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否
2.6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否 (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第六条第(三)款,可能影响目标的实现。)
2.7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一级资质,具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规定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及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以投标截止时间有效的信用评价结果为准),投标截止时间当期及上一期均为AA级信用等级的企业,最多可参加2个标段的投标(允许中1个标段),其它企业可参加1个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 投标人可参加1个标段的投标,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7其他要求:投标人不存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1.4.3及1.4.4项的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答疑、澄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4.3 潜在投标人可通过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登录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嘉兴)(网址:******)(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登录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嘉兴)(网址:******)向招标人提出。提交疑问截止日为****年8月**日(北京时间,下同)。招标人将于****年8月**日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发布补遗书(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在投标截止时间7天前发布),潜在投标人可登录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网址:******)(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补遗书。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相关信息,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8月**日**:**:** 。
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当日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广场路**0号)一号开标室。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海盐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海盐县武原街道城北西路**2 号 | 地址: | 杭州市拱墅区建国北路**6号海华嘉联华铭座****室 |
| 邮政编码: | ****** | 邮政编码: | ****** |
| 联系人: | 张林达 | 联系人: | 金增权、黄英、余浩冬 |
| 电话: | ****-******** | 电话: | **********3 |
| 传真: | / | 传真: | ****-******** |
| 日期: | ****年8月5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