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E******************1)
一、内容:
我单位于****年7月**日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了 昔阳县境内河道清淤疏浚工程EPC总承包项目二次招标公告,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进行变更:
需要变更的内容为: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提出异议的渠道:1.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系统) 2.纸质方式提出接收异议的联系人:王女士、孙女士电话: ****-******8
现变更为: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提出异议的渠道:1.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系统) 2.纸质方式提出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尚先生电话:**********1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昔阳县水利局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