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云龙镇王夹岙村新村建设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鄞发改审批〔****〕**4 号,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0%,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王夹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王夹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信立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括:本项目投资估算******.**万元,建设规模:本工程占地面积****4平方米,由3幢**层住宅(含商铺)、**幢**层住宅及配套用房组成,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为约****4平方米,本次招标电梯共计**台。建设地点:云龙镇王夹岙村。 2.2招标范围:本工程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包括供货、安装、调试、检测、验收、技术培训、售后服务、保修期保修服务等。 2.3招标控制价:********元 2.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交货期: 交货期:接招标人(项目业主)书面通知后**日历天;安装工期**日历天,并满足总承包单位施工进度。 2.6质量要求:通过宁波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验收合格。 2.7标段划分: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具备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1)投标电梯产品的制造商须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证书,证书涵盖本次电梯制造内容(乘客电梯),并在有效期范围内; (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电梯安装单位)须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证书,证书涵盖本次电梯安装维修内容(乘客电梯),并在有效期范围内。安装单位非制造商的,必须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安装授权委托书。 (3)本次投标人投标的乘客电梯须为同一品牌;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1家,联合体成员仅限电梯安装单位。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即电梯的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须出具电梯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必须明确品牌和型号)。如两个或两个以上代理商以同一个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或者代理商和制造商以同一个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就本项目进行投标,则招标人都予以拒绝。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1 名,具有 / 资格(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负责派遣)。 (三)其他: 3.5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自行下载。 4.2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年**月**日**时**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5.3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王夹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王夹岙村
联系人:王书记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浙江信立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潘火路**9号****室
联系人:毕健敏、贺意波、吴晗晔、吴昊、欧李忠
联系电话:****-********
监管部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