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未进行资格预审)
****年广安区(广安经开区片区)财政转移支付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 (项目名称)/标段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年广安区(广安经开区片区)财政转移支付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 (项目名称 ) 已由广安市农业农村局 (项目审 批 、核 准 或备案机关名 称 ) 以 广市农函〔****〕**号 ( 批 文 名 称 及 编 号 ) 批 准建 设 , 项 目 业 主 为 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保与乡村振兴局 , 建 设 资 金 来 自中省级资金、区级财政投资 ( 资 金 来源),出 资 比 例 为 **0% , 招 标 人 为 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保与乡村振兴局 。 项目 已 具 备招 标条件 , 现 对 该 项 目 的 施工进行 公 开 招 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广安市农业农村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广市农函〔****〕**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划分为一个标段 。
2.1. 2建设地点:枣山街道岳门社区、华龙社区、长生社区、丁家寨社区、玉皇观社区、兴旺社区,穿石镇清凉寺社区、芭蕉湾社区、石埝村、月台村、学堂村。2个乡镇**个行政村(社区)。
2.1.3 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高标准农田1万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和排水、田间道路等工程。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内容、计划工期、标段划分等)。
2.2 招标范围
2.2.1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2计划工期:**0日历天。
2.2.3招标范围:本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所示的全部内容的施工 。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标段名称、招标范围与内容 、合同计划工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近 3 年( ? 已完工的 ?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 ?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 ) 1 个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指:单项合同施工面积不低于****亩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或土地整理或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施工业绩,(需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竣)工验收(或预验收)鉴定书(或证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完(竣)工质量监督报告扫描件(或复印件))。业绩时间以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竣)工验收(或预验收)鉴定书(或证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完(竣)工质量监督报告时间为准。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 求: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 1 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 ? 允许 ? 不允许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1 个及以上 标段任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年8月3日起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网址:******)—“电子交易平台登录入口”—“投标登录入口”,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 请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日上午 时至 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 时至 时,在 (详细地址) 持有效证件(单位介绍信及购买人员身份证明)购买招标文件。招 标 文 件 每 套 售价 0 元 , 售 后 不 退 。
4.2 除上述方式外,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 投 标 文 件 递 交的 截止 时 间 (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下 同 ) 为 **** 年 8 月 ** 日 9 时 ** 分,投标 人 应 在 截止时间 前 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 (电子招标 投 标 交 易 平 台 )在线 递 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 电子 投 标 文 件, 。
5.2(A)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 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开标实行(□见面开标;?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方式,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的流程和注意事项,请各交易主体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查看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上发布。其他 发布公告的媒介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安市) (招标人自行选择,也可不填) 。
7. 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 广安市农业农村局 电 话: ****-******4
传 真: / 电子 邮 件: /
地 址:广安市广安区兴安中街 **4号
8. 招标人承诺
本招标文件已经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审查,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形。因招标文件设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造成的相应后果,由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负责。
9. 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 | 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保与乡村振兴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
| 地 址: | 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青杠街一号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地 址: | 重庆市渝中区南区路 **5 号 |
| 邮 编: | ****** | 邮 编: | ****** |
| 联 系 人: | 张老师 | 联 系 人: | 郑老师 |
| 电 话: | **********1 | 电 话: | **8-********/**********5 |
| 传 真: | / | 传 真: |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 网 址: | / | 网 址: |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 账 号: | / | 账 号: | / |
**** 年 8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