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洪濑镇谯琉重点区域排涝治理项目监理
补充通知(一)
各投标人:
我司组织的南安市洪濑镇谯琉重点区域排涝治理项目监理(招标编号:南建标[****]**5号),现就投标人疑问的回复及招标文件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关于投标人疑问的回复
问题1:因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最新颁发的监理员培训证书已无标注具体专业,提供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监理员培训证书是否满足本项目监理员所需的证书和专业要求。
回复:详见本补充通知。
问题2: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颁发的福建省监理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证书是否满足于本项目的安全员要求。
回复:不满足。关于安全监理员的相关要求详见本补充通知。
二、需要补充通知的其他事项
1、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监理员专业要求修改为:
| 序号 | 岗位 | 人数 | 职称 | 专业 | 备注 |
| 2 | 监理员 | 4 | / | 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相关专业证书(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或注册证书)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工建筑监理员岗位证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工建筑监理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 |
| 3 | 安全监理员 | 2 | / | 须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证书(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或注册证书)或水利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培训证或水利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安全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
本补充通知(一)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同之处的以本补充通知(一)为准。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原因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相关信息而造成的遗漏或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南安市洪濑城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