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白万公路(天津大道—海河南道)工程已由天津市津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津南区发展改革委关于“白万公路(天津大道-海河南道)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津南发改投资〔****〕**2号)批准,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由天津市津南区交通运输管理局以《天津市津南区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准书》(JNYGJ******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天津海河金岸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区级财政统筹,出资比例为**0%,招标人为天津海河金岸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交通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津南区,南起天津大道,北至规划海河南道,道路全长1.8千米,道路宽度**-**米,设计标准为一级公路(集散功能),设计速度**km/h,天津大道至国展大道段采用双向6车道布置,国展大道至海河南道段采用双向4车道布置。
2.2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
本次招标共分为2个标段,主要包括:
第1标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内容包括桩号K0+**2.**6至K2+**1.**9范围内的交通标志、标线、护栏、轮廓标、防撞桶、界碑等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第2标段:智能交通工程施工,内容包括桩号K0+**2.**6至K2+**1.**9范围内的信号灯、电子警察、配套管线、电器元件及箱柜等公路智能交通设施。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计划施工工期
第1标段计划施工工期为:****年9月1日至****年**月**日,共计**6日历天。
第2标段计划施工工期为:****年9月1日至****年**月**日,共计**1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1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或以上)资质,近5年(工程交工时间为****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至少独立完成一项一级(或以上)新建或改扩建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业绩,工程质量合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第2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或以上)资质,近5年(工程交工时间为****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至少独立完成一项一级(或以上)新建或改扩建公路机电工程施工业绩,工程质量合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1l)**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2个标。本项目采用兼投兼中原则,但拟投入的人员不得重复。如人员重复,只推荐招标文件标段号小的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余标段由该标段排名第二的投标人替补,以此类推。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1、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经营异常情况。2、交通运输部****年度公路建设从业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或****年度天津市公路建设市场从业企业及人员信用评价被评为C级或以上。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 8月2日至****年8月9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北京时间,下同),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备案证明材料)、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发送至guangzhengzixun@**6.com邮箱(联系项目负责人确认满足资格条件后汇款),并注明:1、项目名称;2、投标单位名称;3、联系人;4、联系方式;5、投标单位联系邮箱;6、增值税开票种类及具体开票信息;7、招标文件邮寄地址。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图纸每套售价****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及图纸费用采用银行电汇形式,须从投标单位银行账户汇出,电汇时注明项目名称及标段。电汇至:
户名: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天津和平支行
账号:******************4
行号:************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组织。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8 月 **日9时**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分至9时**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第二开标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5.3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 ******)和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天津城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上发布。
提示: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统一注册市场主体信息的要求,初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注册方法可咨询招标代理机构。已进行注册的投标人不需重新注册。所有投标人须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投标确认,未进行投标确认的投标人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7.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另见附件,最终以发售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8.联系方式
| 天津海河金岸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 |
| 地 址: | 天津市津南区津沽大街鑫洋园 ** 号楼 | 地 址: | 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号君隆广场B1座**层 |
| 邮 编: | ****** | 邮 编: | ****** |
| 联系人: | 刘永生 | 联系人: | 李全东、陈笑晨、刘亚彬 |
| 电 话: | **2-********-**** | 电 话: | **2-******** |
| 传 真: | / | 传 真: | **2-********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 网 址: | / | 网 址: |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中信银行天津和平支行 |
| 账 号: | / | 账 号: | ******************4 |
|
|
|
| ****年8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