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凤经济开发区标准化厂房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EPC)施工监理(ESLF-******QT-********1)招标公告 | ||||||||||||||||||||||
| 招标编号:ESLF-******QT-********1 | ||||||||||||||||||||||
|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来凤经济开发区标准化厂房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EPC)施工监理已由来凤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来发改审批【****】**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来凤县宏晟工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0.0%招标人为来凤县宏晟工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浩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来凤县 建设规模:本项目拟用地面积****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计容面积******.**平方米,不计容面积****.**平方米);其中:研发楼1栋,建筑面积****1.**平方米,设计为地上**层,地下1层,框架结构;生活服务用房1栋,建筑面积****4.**平方米,设计为地上**层,地下1层,框架结构;1#、2#、5#、6#、7#标准化厂房共计5栋,建筑面积****4.**平方米,设计为地上5层,框架结构;3#、4#标准化厂房共计2栋,建筑面积****4.**平方米,设计为地上5层,框架结构;8#标准化厂房共计1栋,建筑面积****4.**平方米,设计为地上5层,框架结构;门卫室1栋,建筑面积 **.**平方米,设计为地上1层,框架结构;配电房1栋,建筑面积**平方米,设计为地上1层,框架结构;设备用房1栋,建筑面积****.**平方米,设计为地下1层,框架结构;配套附属工程主要包含:土石方工程挖方**4.**m3,填方******.**m3;场地及道路硬化****1.3㎡;排水管****m;太阳能路灯**组;围墙**4m;挡土墙****.2m3;配套建设停车位****平方米(停车位**3个);充电桩**0座;绿化工程****㎡等。 其他:无 | ||||||||||||||||||||||
|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来凤经济开发区标准化厂房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EPC)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监理服务期: ****日历天,其中自该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最终验收保修期满为止 监理服务费:**0.0 万元。 | ||||||||||||||||||||||
| 2.3其他:无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近五年承接过1项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2)拟派现场专职监理人员7名,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名(具备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项目业绩且已承担总监理工程师工作的在监项目不超过2项);专业监理工程师3名(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经监理业务培训取得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监理员3名(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并经监理业务培训取得相应专业监理员培训合格证书)。以上人员均须在本单位注册执业,须常驻现场。 (3)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方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发[****]**号)文件精神,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有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判决的情形,并在投标文件中作出相应的承诺,否则其投标无效; (4)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没有行贿犯罪行为(由投标人自行声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其他要求:1)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各投标人应将上述网站查询结果附在投标文件内(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后,否则其投标无效)。 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方法>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无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年**月**日**时**分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 无。 | ||||||||||||||||||||||
| 7.评标办法 |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方法确定中标人。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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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月**日 | ||||||||||||||||||||||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