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漳平五一国有林场标段二期)
招标编号:E******************3
补遗书第**1号
一、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及补充
1、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均修改为****年**月**日**:**:**。
2、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3元,其中暂列金为人民币******元(详见附件《工程预算审核结论书》,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
3、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6.4.3拌和站的建立要求:本项目要求建立5处现场拌和站,费用****元/处(已含在最高投标限价中),不单独计取混凝土场内运费。”修改为:“6.4.3拌和站的建立要求:本项目要求建立4处现场拌和站,费用****元/处(已含在最高投标限价中),不单独计取混凝土场内运费。”。
4、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补充条款:中增加:“**.6本项目沥青混凝土价格参照新罗区****年6月信息价,运费由投标人自行考虑,不再单独计取。”。
二、在此期间,请投标人随时关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及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交易系统网站,以免错过延期投标、补遗等相关信息。
三、本补遗书与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补充说明文件相应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规定为准。本补遗书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福建省漳平五一国有林场 福建省龙岩市林业局
招标代理:福建紫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