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科技产业园)—科技园A-**地块电力工程(EPC)补充通知1
1.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叁拾万元整(¥******.**),电子交易平台中的保证金金额已相应修改。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3条及2.3.2条中的澄清、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修改为“北京时间****年**月**日**时**分前在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上公布”。
注:①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原招标文件与本次补充通知不一致,以本次补充通知为准。②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漳州供电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