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即墨区自然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拟协议出让公告
即自然资储告字[****]2号
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地块编号 | 地块位置 | 土地面积 | 规划指标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备注 |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 1 | 青岛蓝谷滨海公路以西、蓝谷路以东、规划路以北LG****-**-B地块 | ****2 | ≤1.2 | ≤**% | ≥**% | 教育科研用地(非营利性) | **年 | |
| 2 | 青岛蓝谷滨海公路以西、蓝谷路以东、规划路以北LG****-**-C地块 | **** | ≤1.2 | ≤**% | ≥**% | 教育科研用地(非营利性) | **年 | |
二、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为**个自然日,自****年8月2日至****年9月1日止。
三、用地者申请用地的方式
上述地块实际规划设计指标以及空间范围,以规划条件和批准的规划方案为准。
LG****-**-B地块系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同时建筑物办理移交,土地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竞得人除缴纳土地成交总价款外,还需向LG****-**-B地块原投资建设单位支付在建工程价值****6.****万元,并签订《建筑物移交协议》(联系人:辛宗超,联系电话:********)。
公示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参加者外,需要使用本公告所公示土地的(以下简称意向用地者),均可向我局提出用地申请。用地申请请以书面方式提出。我局接受用地申请的截止时间为****年9月1日**时。联系方式如下:
地 址:青岛市即墨区长广路**3号L楼
单 位:青岛市即墨区自然资源局**8室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宋霞
四、意向用地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一式两份)
1、意向用地者用地申请书原件;
2、意向用地者的营业执照、机构代码、法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复印件留存并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办理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留存并加盖公章)。
五、确定供地方式
1、公示期内,若宗地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我局将采取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该宗土地使用权。
2、公示期内,若宗地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我局将以协议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六、其他
该地块信息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和《青岛日报》予以发布,如有变化,我局将在《青岛日报》等相关媒体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
青岛市即墨区自然资源局
****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