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富农创精品果蔬种植基地项目(一期)果树采购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众富农创精品果蔬种植基地项目(一期)果树采购 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固安县众富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众富农创精品果蔬种植基地项目(一期)果树采购 ;
2.2 项目实施地点:固安县境内;
2.3 项目内容: 众富农创精品果蔬种植基地项目(一期) 果树采购 ;
2.4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 .5 供货周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具体以甲方要求为准 。
2.6最高限价:******7.**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相关经营能力;
3.2 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3.4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 申请人,请于**2 4 年 7 月 ** 日8:**分至**2 4 年 7 月 ** 日**:**分登陆 “河北省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下载全部相关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补遗、答疑和修改等资料。未获取完整资料,自行承担责任。各投标单位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时须从项目附件中下载一份GEF格式的电子招标文件,用此招标文件来制作相应格式的GE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潜在投标人须同时在冀招标交易平台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市场主体注册登记。
4.2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求,廊坊市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现已正式投入使用。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注册登记的投标人或供应商可直接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通过地图选择“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选择交易类型,在列表中选择对应交易项目,点击右侧“+”符号,填写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进行【确认投标】操作后,在【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未完成市场主体注册的投标人或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廊坊市首页“通知公告”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主体注册相关手续,待主体注册信息通过审核后进行后续操作。因投标人或供应商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主体注册、确认投标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或供应商自行承担。技术支持电话:**0-**8-****。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8月** 日9时 **分,在固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举行开标会议。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采用网络递交的方式,开标当日 投标人在冀招标交易平 台 ( ****** )--开标大厅,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
5.2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交易平台( ****** )递交已固化并且加密后的 GEF 格式电子投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4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冀招标交易平台递交已固化并且加密后的GE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自行修改、撤回投标文件,但需通过冀招标交易平 台(****** )重新上传修改后的投标文件,开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最终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七、其他公示内容
无
八、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如有异议请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或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提出。联系人: 李工 ****-******8
九、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固安县 农业农村局
电话: **** - ******3
电子邮箱:****
十、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本项目使用的第三方平台为“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依据《价格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号令)第十九条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建设运营的通知》(发改法规[****]****号)第一条第三款的要求,按照“谁使用、谁付费”的原则收取平台使用费。收费主体为本项目潜在投标人/供应商。收费标准:服务类,一档:**0万以下,收费金额**0元,二档:**0万-**0万(含**0万),收费金额**0元;施工类:一档:**0万以下,收费金额**0元。特殊标段视项目情况收费。
招标人:固安县众富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固安县
联系人: 王久非
电话: ****-******0
招标代理机构: 廊坊聚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东湾乡大辛庄村**8号
联 系 人: 李工
电 话: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