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森林消防总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能力提升项目第五批次 (二次)第**包-澄清1
项目编号:QTCS****G**************2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 招标公告、文件 内容做如下澄清和修改。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
删除“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3.6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产品须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布的汽车产品目录且具有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如3C认证证书),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本次澄清修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次澄清修改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通知!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黑龙江省森林消防总队纪检督查处
电话: ****-********
招标人: 黑龙江省森林消防总队
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千山路**号
联系人: 张助理
联系方式: ****-********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兴电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号7楼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