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阜南县****年县管水利岁修项目(二次) 的澄清修改公告
一、项目名称: 阜南县****年县管水利岁修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 FN****SL****
三、首次发布时间: ****年**月**日
四、澄清修改公告内容:
1.原招标文件:按月进度支付工程款,每个月 ** 日为工程款支付期,以当月已完成工程价款的 **%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完工后付至已完工工程量对应价款的 **%;交工验收合格并经发包人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委托的审计单位出具审计定案表后付至审定价的 **%,余款 3%作为项目质量保证金(如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等额的金融机构保函、保证保险的,则发包人付至审定价的 **0%,质量保证金金融机构保函、保证保险在缺陷责任期满并经发包人确认无质量缺陷后自动失效),缺陷责任期满并经发包人确认无质量缺陷后一次性付清。每期付款前承包人应提供发包人财务部门认可的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付款。每期工程款支付均为无息支付。现修改为:按月进度支付工程款,每个月 ** 日为工程款支付期,以当月已完成工程价款的 **%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完工后付至已完工工程量对应价款的 **%;交工验收合格并经发包人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委托的审计单位出具审计定案表后付至审定价的 **%,余款 3%作为项目质量保证金(如以现金形式缴纳或等额金融机构保函、保证保险的,则发包人付至审定价的 **0%,质量保证金金融机构保函、保证保险在缺陷责任期满并经发包人确认无质量缺陷后自动失效),缺陷责任期满并经发包人确认无质量缺陷后一次性付清,同时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每期付款前承包人应提供发包人财务部门认可的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付款。本次澄清修改内容及附件是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的澄清、变更、补充及答疑前后不一致的,以最后时间发出的为准。投标人自行下载查看。
招标人(签章)
日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