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高新区电子信息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一期)第二阶段一标及(二期)第一阶段工程施工的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本招标项目于****年7月5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源市)(网址:******)”上发布《河源市高新区电子信息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一期)第二阶段一标及(二期)第一阶段工程施工》(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公告,现对招标文件作以下更正:
一、 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办法2.2.4(2)B:商务评分标准中企业综合评分项第二项关于“工程建设诚信典型企业”评审的部分内容:“须提供该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登记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不提供不得分。”现更正为:“须提供该协会(学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登记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不提供不得分。”
二、 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办法2.2.4(2)B:商务评分标准中企业综合评分项第三项关于“科技创新类表彰”评审的部分内容:“须提供该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登记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不提供不得分。”现更正为:“须提供该协会(学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登记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不提供不得分。”
三、 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一览表第7.7异议及投诉处理(1)条款内容:“也可将异议及投诉文件发至相关部门邮箱(①招标人:河源市润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②行政主管部门:河源市高新区国土规划建设局、③交易机构: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更正为:“也可将异议及投诉文件发至相关部门邮箱【①招标人:河源市润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②行政主管部门:河源市高新区国土规划建设局(****)、③交易机构: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本公告是针对招标文件的更正说明,其他的不变。
由此给各投标单位工作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河源市振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年7月**日